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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5-28  本會電子商務委員、悠遊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林坤正專訪本會編輯部


新加坡、智利和紐西蘭已完成數位經濟夥伴關係協議(Digital Economy Partnership Agreement,DEPA),三國將共同制定數位交易前瞻性的標準,以支持數位時代的數位經濟和交易活動。DEPA旨在解決數位經濟帶來的新問題,例如AI治理、電子支付、電子發票和數位認證等。DEPA將制定高標準,俾利企業與中小企業從事數位交易規則的基準。

其中關於電子支付的部分,DEPA條文鼓勵各國(1)使用國際公認的許可要求、程序和技術標準,以達成互通性;(2)促進應用程式介面(API)的使用,並鼓勵金融機構和支付服務提供者向第三方參與者提供其金融產品、服務和交易的API,以提升互通性且鼓勵創新;(3)使用跨境驗證(cross-border authentication)以支持發展具效率、安全的跨境電子支付基礎設施,鼓勵進行公平且有益的創新和競爭;(4)制定促進公平創新和競爭的政策,如監管沙盒;並指出(5)監管措施應與電子支付系統所帶來的風險成比例。

鑒於DEPA提出的新方向與議題,本月專訪到本會電子商務委員會委員、悠遊卡公司的林坤正董事,了解一些他對電子支付的觀點。



林坤正表示跨境支付有幾種狀況,第一種是像支付寶、微信、Paypal等,境外人士也可以註冊帳號跨境使用;另一種則是目前有些廠商會試圖在當地國家將所有設備用API串接,整合與其簽約的各種境內、外支付,只需要單一介面即可使用多種支付方式;據他所知,新加坡的Liquid Group就是一個案例。該公司與樟宜機場合作,在機場內利用統一的二維條碼支付銷售點(POS)提供綜合支付平台,該平台整合了GrabPay、Liquid Pay、Singtel Dash、Ezi Wallet和PayNow二維條碼銀行支付應用等電子錢包,以及微信支付、銀聯和支付寶等國際支付應用合作夥伴,使機場的商家可以利用一個設備接受多個本地和國際二維條形碼支付應用。第三種跨境狀況是像Apple pay,目前日本的Suica、上海及北京的一卡通都可以用Apple Pay啟動直接進出站,但Apple的Iphone只允許Apple Pay 錢包驅動NFC,這是不公平的壟斷行為。以台灣的悠遊付為例,Iphone 的使用者無法直接拿手機來刷公車與捷運的閘門。德國政府打第一槍,指控Apple違反歐盟的PSD2法規,要求iPhone開放NFC給其他支付業者,值得我們觀察後續發展,我建議台灣政府也應該循德國案例要求Apple開放。

目前台灣尚無跨境支付公司,但眼下我們首先需要整合電子支付的QR Code,目前由財金公司主導,第一階段首先用Taiwan Pay App整合台灣20餘家銀行的電子支付,用類似信用卡收單的概念,由Taiwan Pay扮演類似聯合信用卡中心的角色,完成銀行部分的整合後,財金公司也希望能將Line Pay、街口等支付業者整合進來,目前正由政府協商中,如能完成相關整合,我國將可擁有一個統一格式的支付QR Code,商家只需要一台裝置、或產生一組收款QR Code就可以處理支付。

林坤正認為支付QR Code的整合主要取決於金管會是否能出面強行制定一個標準規範。若財金公司能成功,日後所有電子支付交易都會透過它,可以取得其後的大數據,政府也能監管;這就像大陸官方也成立網聯清算有限公司(簡稱網聯)做為第三方支付的與銀行間的中介機構,以監管第三方支付體系,林委員認為政府的介入無可厚非,畢竟這樣可以防制透過外國支付洗錢。

林坤正也提到,悠遊卡與琉球銀行已於今年二月達成協議,將來悠遊卡也可以在沖繩使用,但其中牽扯到匯率問題,雙方協定依當天匯率換算為台幣,這是第一個本土電子支付與國外電子支付合作的案例,這項合作的技術機制其實很簡單,關鍵是在雙方金融監管機構的同意與匯兌、結算問題。他表示,當初之所以選擇與琉球銀行合作主要是因為該行在日本地方銀行體系的主導角色,對日後進一步擴展悠遊卡及悠遊付在日本的使用範圍助益很大。同理,跨境電子支付的整合上,林坤正認為技術規格本身不是大問題,目前很多POS機都可以接受各國信用卡與支付寶、微信等各種電子支付方式,DEPA條文中提到的部分,應該主要是制定一些原則性。

至於API的部分,其實都有固定欄位,所以OPEN API協定也很簡單,只要談判各方就必要欄位達成共識就好。實體場景的電子支付需要整合是因為避免過多POS機,但林委員認為網上購物的跨境電子支付整合其實是假議題,因為線上可以串接各種支付方式,而每個支付方式的電文都是分開的。

因此,總結來說,實體場景的跨境電子支付整合在技術上都不是問題,關鍵在於匯兌的結算、法令與洗錢防制、資料交換。比方,當某國懷疑有人透過跨境電子支付洗錢到海外,而向境外電子支付業者要求提供資料時,到底要不要提供?這中間就需要正式的協定。

林坤正也建議,如果我國想再深入探討跨境支付整合的問題,或許也可以關注B2B的跨境電子支付。像Paypal在東南亞已經轉型主攻B2B了,現在主要適用於微、小型企業的跨國交易,但若企業間用這種方式交易,可能會衍生洗錢防制的監管問題。

最後,關於我國電子支付的發展,林坤正表示電子支付發展最難的部分是「創造場域」,必須有一群足夠大數量的商店與使用者才能形成場域,這就形同電子支付的基礎建設,是最關鍵也是最困難的部分,若有一家業者能創造出場域,通常也就能獨佔或寡佔市場,比方支付寶。台灣目前的問題是還無法成功創造這個場域,目前國內還是以信用卡為主要非現金交易方式,全球只要信用卡普及率高的國家在推動電子支付上都是相對困難的。但對於刷卡手續費很低的交易,尤其像用在一些個人間(P2P)的小額轉帳,電子支付就仍必要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