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台服電子報 > 2015年11月電子報
Epaper |
|
|
|
台灣建築師如何因應TPP時代 跨太平洋夥伴關係(The Trans-Pacific Partnership,縮寫:TPP),全稱跨太平洋戰略經濟夥伴關係協議(Trans-Pacific Strategic Economic Partnership Agreement),是由亞太經濟合作會議成員發起,從2002年開始醞釀的一組多邊關係的自由貿易協定,旨在促進亞太區的貿易自由化。
加入TPP與我建築師專業人士移動部分,其中較具有相關聯的為第10章跨境服務貿易(Chapter 10. Cross-border trade in services ),其核心義務包括WTO及其他國際協定規範之:國民待遇、最惠國待遇、市場開放(締約方不得設立數量限制、不得要求特定法人形式與合資、不得設立當地據 點),包含專業服務鼓勵相互認證合作與其他議題。TPP被稱作21世紀貿易協定的高標準,是美國政府亞洲戰略軸心的經濟支柱,也是迎戰中國大陸在區域和全球影響力日增的對策。歷經逾5年談判,12個國家的貿易部長達成最終協議,將創建全球規模最大的自由貿易區,規模占全球4成的巨大經濟圈應運而生。
而建築師專業人士屬於自然人移動中的模式四(Mode 4),所占的比例小於所有自然人移動模式的全部5%以下。為本身提供服務自我雇用者(Self-employed),並直接自客戶或業主取得報酬,及受服務提供者所雇用,於供給服務之過程中接受僱用人之指揮;如工程顧問公司或其他工程服務業。屬於具有專業技能、短期、商機及跨境服務的獨立專 業人士(Independent Professionals, IP)。
|
|
|
|
|
|
|
|
|
|
|
|
|
|
若您不願意再收到本會電子報,請按此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