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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與汶萊《自由貿易協定》及《投資協定》將於2020年10月20日生效經濟部國際貿易局

經濟部 / 香港/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經濟組

資料來源:香港政府新聞公報2020年9月28日

香港政府發言人表示,香港與東協會員汶萊的《自由貿易協定》及《投資協定》將於2020年10月20日生效。

在貨品貿易方面,汶萊將逐步減免對香港原產貨品關稅,涵蓋貨品包括:珠寶、服裝及衣服配件、鐘錶和時鐘、玩具等。

在服務貿易方面,香港服務提供者於汶萊享有更佳商機和取得市場進入的法律保障,涉及界別包括:商業服務、電訊服務、建造及相關工程服務、教育服務、旅遊及與旅行相關的服務,以及運輸服務。

在《投資協定》下,汶萊將給予港商在當地的投資公正和公平待遇,向投資實體提供保護和保障,承諾投資和收益可自由轉移。亦將在投資被徵收或因戰爭、武裝衝突等事件引致投資損失時,給予在當地投資港商相關補償。

香港與9個東協成員(汶萊、印尼、寮國、馬來西亞、緬甸、菲律賓、新加坡、泰國和越南)的《自貿協定》和《投資協定》部分均告生效;有關涉及柬埔寨的部分生效日期將於確實後再作公布。

備註:經濟部駐外單位為利業者即時掌握商情,廣泛蒐集相關資訊供業者參考。國際貿易局無從查證所有訊息均屬完整、正確,讀者如需運用,應自行確認資訊之正確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