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10家上市公司即有1間表示氣候變遷對業務構成風險WTO&RTA中心

作者:    蘇芳儀

近日,國際知名紡織公司利惠(Levi Strauss & Co., Levi’s)於上市公司申請的文件中列出可能面臨的潛在營運風險。以牛仔布為生的Levi’s指出,隨著全球暖化,棉花生長方式及地點受到影響,將帶給公司業務和經營績效長期衝擊。

無獨有偶,根據統計,從10年前開始,於首次公開募股(Initial Public Offerings, IPO)註冊文件中提及「氣候變遷」的公司數目已有上升趨勢,從以往大約5%的公司於文件中提及此事,到現在已有10%~15%的公司建議更多企業在作營運規劃時,至少需將氣候變遷納入考量,並呈現氣候變遷將對公司帶來的營運風險。

無庸置疑的是,目前談論氣候變遷者大多以能源公司居多,西北石油和天然氣貿易公司(Northwest Oil & Gas Trading Company)於2018年12月表示,全球暖化和氣候變遷所衍生出的相關規範,將對公司營運與石油及天然氣的需求產生不利影響。除能源公司外,亦有不少公司在公開文件中對潛在投資者提及氣候變遷所帶來的負面影響,並將此項目歸納在風險因素之中。例如,Levi’s即於2019年2月13日指出,氣候變遷與相關規範將不利於公司營運,尤其極端氣候可能影響棉花種植,因為棉花是其生產產品的關鍵資源,如果供應鏈的運作與製造商的生產力受到干擾,生產成本將因而提升,從而改變消費者購買服裝的類型。故此,氣候變遷勢必衝擊其業務和經營業績。

除此之外,一家以銷售大量雜貨的會員制零售商BJ批發俱樂部(BJ’s Wholesale Club)亦認為氣候變遷會為公司營運帶來負面影響,強調在分銷和銷售業務中會使用天然氣、柴油、汽油和電力等資源。倘若政府限制二氧化碳和其他溫室氣體的排放,可能導致成本增加。此外,該公司亦銷售大量的汽油,估計汽油需求可能因氣候變遷的影響,未來將面臨更多的限制與監管。另外,部分企業認為即便氣候變遷與該公司業務無直接關連,亦不能輕忽氣候變遷的影響力。舉例來說,提供殘疾人士導航產品及服務的公司AudioEye,於2018年9月的IPO文件中強調,氣候變遷將為其帶來難以估計的衝擊。

【由蘇芳儀報導,取材自Quartz,2019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