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的律師事務所獲准於中國註點,那建築師呢?台灣省建築師公會臺北縣辦事處主任、中國南京大學建築博士 朱午潮建築師

台灣有七家律師事務所於2010年12月26日,獲准在中國大陸的福州及廈門試點代表處正式成立,將可為在大陸的台商提供更多的法律服務。原由2009年在廈門首屆「海峽論壇」上,中國宣佈許可台灣的律師事務所在福州、廈門兩地試點設立代表機構,從事涉台民事法律諮詢服務。隨2010年9月福建省司法廳頒布相關實施辦法,試點工作正式啟動。代表處的成立勢必有利於台灣企業獲得更加便利與多樣化的法律服務,進而促進海峽西岸經濟特區的建設,增加台閩區域產業的交流對接,並可進一步的多方面合作。相對的,也為中國的律師可以為中國的企業赴台投資經營發展提供服務,為此留有更大的想像空間。

2008年中國司法部門允許台灣居民參加中國國家司法考試,取得律師執業資格可以在中國大陸從事律師執業工作。截至2010年底已經開放了三次國家司法考試,共有2,030名台灣考生報名參加考試,其中有142人通過測試,8人取得中國律師執業證並可在試點地區執業。

律師在大陸福州及廈門試點代表處位置示意圖

自2007年度起,凡符合註冊建築師資格考試報名條件的台灣地區居民,均可在中國大陸的任何省、自治區、直轄市的註冊建築師資格考試管理機構,報名參加中國的一級註冊建築師資格和二級註冊建築師資格考試,在規定的期限內,通過相應級別註冊建築師資格全部科目考試的人員,可獲得該級別註冊建築師資格證書。台灣已經獲得37位建築師免試取得資格者之法源規定為「台灣地區居民取得註冊建築師資格的具體辦法」中,通過一次性評估認定方式取得一級註冊建築師資格。因此,於2009年對部分符合一級註冊建築師資格評估認定條件的台灣地區知名資深建築師,開展一次性評估認定工作,經評估認定合格人員,可獲得一級註冊建築師資格證書。

雖然有零星考生赴大陸應試但未聞有全部通過者,或僅聞通過幾科未能全部通過取得建築師資格證書者。在原先37位取得中國一級註冊建築師中,截至2010年12月底僅有一位與現行大陸設計院合作開業,另有三位合組登記設計院,但礙於需要有大陸一年的設計經驗及相關業務,未能全面展開。其主要原因為受到「資質」限制的規定、持續教育研習地區的規定、執業年齡的限定、參與城市規劃設計業務限制及參與設計單位有關建築服務有關業務等限制。使得台灣的建築師在大陸地區僅能從事到「擴大初步方案」,其餘後續工作交由當地設計院完成,未能發揮台灣建築師在台灣所給予的應有功能。

另外,台灣建築師執業已習慣於在專業公會組織體系下,享受專業公會組織推動健全執業環境之良好服務。而今進入中國大陸市場,卻無此種公會團體存在,必須以自己資力獨自面對完全迥異於台灣之法規體系與經濟環境等雙重挑戰。因此,台灣已經獲得中國一級註冊建築師的37位建築師,至今尚未運用通過認證之優勢,達到進入中國市場展開執業的目的。更何況尚需要上場考試而尚未取得註冊建築師資格證書的人,其難度仍加一級。

今後,在台灣與中國大陸雙方簽訂的ECFA服務貿易協議架構下,由台灣經濟部國際貿易局主導,配合由建築師公會組織與中國建設廳主管單位協調完成後續相關配套措施。秉持平等、互惠、共享市場的狀況下,逐步分階段開放台灣建築師在中國大陸取得註冊建築師資格證書,取消上述相關限制規定。採取「試點試用」方式於海西經濟特區優先展開執行相關業務,不失為踏出第一步的可行方式。當然相對地,如果台灣當局無法有效適度的開放台灣市場給中國建築師進入,則在兩岸雙方談判過程中亦增加了相當大的難度,畢竟僅開放單方面市場,除了「讓利」之外,無法有效說服在中國的巳註冊的一級建築師有8300人左右,二級建築師30000人左右(2010,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網站)。終究市場的大小才是這些技術人員所要考慮的因素,建築師要達到進入中國市場的目的,還得需要時間及加把勁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