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推動FTA 10年有成-以韓-智利FTA、韓美FTA之過去與韓-澳洲FTA之未來為例WTO & RTA中心
日期: 2014/06/05
作者: 中華經濟研究院WTO及RTA中心 姚鴻成 顧問
一、前言
自由貿易協定(Free Trade Agreement, FTA)係指國家與國家或國家與區域經濟組織間為實現貿易自由化、緩和或廢除各種貿易障礙之優惠貿易協定。
邇來世界各國,尤其亞太地區研擬推動簽署FTA之主要原因,除了隨著貿易自由化,相互期待增進利益外,在WTO體制下,國家間之貿易協定,並無具體之進展,也就是說,WTO在膠著之狀態下,歐盟(European Union, EU)歐元化之運作,以及北美自由貿易協定(North American Free Trade Agreement, NAFTA)與美洲自由貿易區域(Free Trade Area of the Americas, FTAA)之提案等,區域主義加速升溫,尤其在1997年至1998年亞洲金融風暴時,該地區國家間區域統合之需求更為殷切。
韓國為期因應此一發展趨勢,頃於1998年在外交部增設通商交涉本部,且在多軌並進之政策前提下,擬訂FTA路徑圖(FTA Rood map),據以積極展開與相關國家或區域經濟組織,推動簽署FTA,10年成果斐然,著實獲致具體而顯著之績效,更由於市場之開放,相對帶動提升各業種之生產力及競爭力,進而促使韓國邁向更為先進之經濟發展體制。
二、韓國推動FTA 10年來之成效
韓國鑒於1990年代區域主義快速擴散,乃積極研擬推動簽署FTA,並自1998年12月份起,首度與智利展開簽署FTA之諮商。
韓國選擇智利簽署FTA之主要原因,係智利為中南美地區之重點國家,在FTA之領域中具有豐富之經驗,加以智利在產業結構方面,盛產銅礦及木材等,此亦係韓國之主要進口來源,且與韓國具有互補性之貿易關係,其間韓國曾與智利舉行過多次諮商,旋於2003年2月15日簽署韓智利FTA,並於2004年4月1日正式生效。
其後韓國分別與新加坡、東協、歐盟、秘魯、印度、美國及加拿大等國完成諮商,截至2014年4月1日止,韓國簽署FTA已生效之國家或區域經濟組織計有:韓-智利、韓-新加坡、韓-EFTA、韓-ASEAN、韓-印度、韓-EU、韓-秘魯、韓-美及韓-土耳其等9個;已簽署尚未生效之FTA有:韓-加拿大、韓-哥倫比亞及韓-澳洲等3個;正在諮商之FTA有:韓-GCC[1]、韓-紐西蘭、韓-墨西哥、韓-越南、韓-印尼、韓-日、韓-中及韓-中-日等9個;尚在研擬或準備諮商之FTA則有:韓-MERCOSUR[2]、韓-SACU[3]、韓-馬來西亞、韓-蒙古、韓-以色列及韓-中美洲等7個。
韓國目前已生效之9個FTA及已簽署或已完成諮商之3個FTA,合計12個FTA,共涵蓋48個國家,就韓國簽署FTA對象國家之國內生產毛額(GDP)而言,其規模占全世界GDP之57.3%,韓國可以稱謂已跨越FTA世界GDP領域之一半以上。
(韓國推動FTA之概況分述表)
三、韓國與智利之FTA
韓國與智利之FTA自2004年4月1日生效後,截至2014年3月31日止,10年期間韓國對智利之出口,自5億2,000萬美元增加為24億6,000萬美元,增幅達4.8倍,平均年增率達16.3%。
(一)韓國出口快速成長
韓國與智利2013年之雙邊貿易總值計達71億美元,其中在韓車出口方面,韓國汽車在智利之市場占有率,雙方在FTA生效前一年(2003年)之市占率為12.4%,2013年則提升為30.6%,已超越日本及美國,占居第1位。
在韓國對智利出口之前100大品目中,有84項在智利市場占居第1位,較中國之68項及美國之64項,均多出20%左右。
韓國對智利出口之廠商亦自FTA生效前之733家增加為2,096家。
(二)農畜產品進口增加
就韓國與智利之雙邊貿易而言,韓國因一向自智利進口大量之農畜產品,故自FTA生效後近10年來,韓國自智利進口之農畜產品計增加11.3倍,約達7億8,000萬美元,其中以葡萄、豬肉、奇異果及葡萄酒等居多,其增幅分別為12.2倍、3.4倍、6.8倍及12.2倍等。
韓智利FTA生效後,智利產葡萄酒之進口雖呈現大幅成長,惟因在此一期間,韓產葡萄之生產維持相當水準,加以價格上揚,韓農收益並無太大影響,其主要原因係韓國國內市場葡萄之消費持續呈現大幅增加、生產力及競爭力相對提高所致。
惟此間農業經濟專家分析,韓智利FTA倘不開放韓國農畜業市場,韓國近10年來因致力水果及肉品之品種改良,直接或間接性之進口損失必將相對減少,進而促使韓國農畜業之收益更多。
四、韓國與美國之FTA
韓國與美國係於2005年2月在韓國首爾展開有關簽署FTA職官級(Working Leave)會議之諮商,2006年6月舉行正式諮商,截至2007年4月止,經過為期14個月之協商及談判後,終於達成協議。
韓美FTA雖早於2007年4月即達成協議,惟因韓國在野黨於國會進行杯葛,加以少數利益及異議團體之反對,致無法完成相關之立法程序,故宕延將近5年,遲至2012年3月15日始獲得韓國國會審議通過,正式生效。
根據韓國產業通商資源部指出,韓美FTA自2012年3月15日生效後,截至2014年3月15日止,2年期間,韓國對美國之出口成長率達10.3%,同期,韓國對外出口總體成長率則僅達6%。此外,韓國產品2011年在美國市場之占有率為2.57%,截至2013年則增加為2.75%,顯示韓美FTA生效後,對韓國而言,已獲致具體而正面之效益。
另據韓國貿易協會(KITA)分析,韓美FTA尚未生效之2008年,韓國對美國之出口金額為464億美元,自美國之進口金額為384億美元,韓國對美國之貿易順差金額為80億美元,韓美FTA生效前之2011年,雙邊貿易總值計達1,008億美元,其中韓國對美國之出口金額為562億美元,自美國之進口金額為446億美元,貿易順差為116億美元;韓美FTA生效後之2013年,雙邊貿易總值則達1,035億美元,其中韓國對美國之出口金額增加為620億美元,自美國之進口金額反而減少為415億美元,貿易順差高達205億美元。
(韓美FTA生效後近2年來韓國對美國之出進口概況列表)
韓國貿易協會同時分析,就韓美FTA生效後2年期間而言,韓車對美國之出口自2012年之108億美元增加為125億美元,汽車零組件自56億美元增加為62億美元,無線通訊機器自57億美元增加為76億美元。至於韓國自美國之進口方面,半導體自45億美元減少為40億美元,飛機及航空器材自32億美元減少為27億美元,半導體製造用裝備等則自27億美元減少為20億美元。
(一)汽車
韓美FTA生效後2年期間,韓車對美國之出口年平均增長17%,預估自2016年起汽車實施零關稅率時,韓車對美國之出口,將呈現更為快速之成長,其中韓車因持續進步之性能及廠牌知名度之上升,亦為不可忽視之原因。
至於韓國進口美車方面,由於FTA生效後,美車進口之關稅自8%降為4%,不僅美國廠牌之GM、Ford及Chrysler增加對韓國之出口,在美國生產之日本Toyota、Honda及德國之Volkswagen等第3國汽車,也乘機輸銷韓國,其數量亦自2011年之1萬6,000輛,至2013年增加為3輛,預估自2016年實施零關稅率後,美車銷韓將更趨活絡。
(二)農畜產品
就韓美農畜產品之出進口而言,在韓國盧武鉉及李明博兩位大統領執政,推動韓美FTA之過程中,韓國農民及民運團體,曾憂慮開放美國產牛肉等農畜產品,將嚴重擾亂韓國之肉品市場秩序,但事實顯示近2年來,美國農畜產品之進口計減少20%,反而韓國農畜產品對美國之出口增加20%。
被視為「燙手洋山芋」之美國牛肉,近2年來之進口亦減少10%,美國牛肉在韓國市場之占有率亦自2011年之10.4%,至2013年降低為7.2%;反之,韓國牛肉在韓國市場之占有率則自42.8%增加為50.2%。此外,同期美國產豬肉及雞肉等其他肉品之進口,亦減少約50%左右。
依據韓國統計資料指出,韓國農畜產品對美國之出口,在韓美FTA生效前之2011年為4億4,000萬美元,生效2年後增加為5億3,000萬美元。
韓國農水產大學總長(校長)南陽浩表示,目前在世界各國相繼開放農業市場之大勢所趨之下,韓國藉FTA之契機,在開放市場之同時,相對提升農畜產品之生產力及競爭力,著實成為實際之「贏家」。
(韓國近2年來自美國進口之農業產品動向表)
(三)外人投資
韓美FTA生效後,韓國在吸引美商赴韓投資方面,2年來計增加2倍,占韓國同期外人赴韓直接投資(FDI)之24.5%,其中包括環境綠化及服務業等多樣化業種,對韓國國內產業之先進化,獻替良多。
如就韓美FTA生效後近2年來,美國對韓直接投資而言,計增加82.5%(以申報為基準)。
至於投資之型態,則包括併購(M&A)、新興建生產工廠以及可以提升就業機會之環境綠化(Green field)等業種,其中在製造業方面包括運動器材及金屬業;在服務業方面,則包括金融及保險業等。
(韓美FTA生效前後,韓國吸引美國赴韓投資概況列表)
五、韓國與澳洲之FTA
韓國與澳洲之FTA始於2009年5月,截至2014年2月達成協議,並於2014年4月8日正式簽署,俟完成國會批准後即可生效實施。
韓澳FTA生效後,韓國在汽車出口方面,不但可以免除澳洲之進口關稅,降低售價,亦可穩定取得澳洲之鐵礦砂與原油等能源之供應來源,此在製造業方面雖占優勢,但在農業以及金融與法律等服務業市場方面,因韓國開放市場,或將產生負面之影響。
就2013年韓國對澳洲之主要出口品目而言,柴油為22億1,900萬美元、汽車為19億6,400萬美元、汽油為8億8,500萬美元、鋼鐵架構為6億5,600萬美元、飛機汽油及燈油為3億6,300萬美元、汽車零組件為2億7,900萬美元、營建裝備為1億4,800萬美元。
(一)汽車
韓澳FTA生效後,韓國輸銷澳洲之汽車,將立即廢除5%之關稅,此亦將相對降低4.8%之汽車售價,其中汽車零組件及輪胎等亦屬受惠品目。
根據韓國汽車產業協會指出,澳洲係韓國汽車第4大出口國家,2013年韓車輸銷澳洲計達13萬5,551輛,就數量而言已超越加拿大之13萬3,000輛,韓車在澳洲汽車市場之占有率約達11.5%。
另有汽車業相關人士分析,由於澳洲與日本尚未簽署FTA,韓澳FTA生效後,在可預見之將來,韓車在澳洲市場之占有率可望凌駕日本汽車。
(二)中小企業
除汽車外,煉油及煉鋼等中小企業主力產業亦屬受惠品目,由於韓國自國外進口之原油,經過提煉過程,再轉銷石油產品,韓澳FTA生效後,澳洲石化產品及提煉油等油品之進口關稅將自目前之3%,於5年後廢除關稅。
在光纖方面,由於澳洲自2009年起實施為期10年之「國家廣域光纖通訊專案計畫」,韓國因擁有此一領域之尖端技術,韓澳FTA生效後,將可較其他國家優先佔攻此一領域之市場。
韓國產業通商資源部指出,韓澳FTA生效後,韓國在今後10年期間,GDP將提升0.14%,所涉及之經濟效益(消費福祉水準)亦將增加16億美元,至於在商品出口方面,在今後15年期間,每年貿易順差將增加4億9,000萬美元。
(三)服務業
就韓國對澳洲之服務業市場而言,由於澳洲金融服務業較強,包括韓、中、日3國在內之數個國家,前在20G峰會期間,曾建議在澳洲成立基金共同市場或共同發行債券市場等組織,但因韓國在此一領域,不但毫無經驗,加以資本結構脆弱,倘在澳洲一旦形成類似上述之金融組織,金融服務業市場必將被澳洲所吸收,韓國毫無引進能力,反被澳洲所搶佔。
此外,在法律及會計業等市場方面,由於FTA生效後,雙方均須開放市場,在此種情況下,澳洲反有攻佔韓國市場之優勢。
故在金融服務業市場方面,FTA生效後,乃係韓國較為憂心之項目。
(四)農畜業
在農畜業方面,由於FTA生效後,韓國須開放肉品市場,在此種情況下,韓國自澳洲進口之牛肉關稅,將自目前之40%,迨至15年後之2030年降低為零關稅,屆時澳洲肉品勢必大量進攻韓國市場。
根據韓國貿易協會(KITA)分析,就韓國進口澳洲牛肉而言,如與美國及歐盟(EU)比較,其規模雖然較少,但因澳洲與韓國同屬亞、太地區之國家,FTA生效後,由於關稅逐年下降,韓國之進口量將相對增加,此誠屬韓國農畜業界較為擔心之另一項目。
韓國酪農育牛協會亦表示,由於澳洲係酪農製品及牛肉之最大出口國家,韓國政府因FTA而與澳洲以犧牲農畜產品之生存權,來換取工業產品之關稅,實非明智之舉。
韓國政府有鑒於此,目前正研擬補強對開放農畜產品市場所造成之損失措施,並擬將現行之補償比率,自目前之90%,經調查損失確實嚴重時,將給予100%全額補助之支援。此外,在進口澳洲牛肉之數量方面,每年限定在15萬噸以內,超過此一限額,將主動啟動農產品之防衛條款(SG)。
(韓澳FTA生效後,韓國在進出口方面之變動情況列表)
就韓國對澳洲之貿易而言,鑒於澳洲係世界第12大經濟國(依2012年世界銀行之基準),平均每人國民所得為世界第6位(6萬7,556美元),具有極高之市場購買潛力,亦係韓國最大之礦產進口來源及重要之能源進口國家之一。
兩國交易在2007年時計達180億美元,2013年擴大為303億美元,雖然近10年來韓國對澳洲之貿易持續呈現逆差,惟因韓國對澳洲之出口成長快速,進口逐步減少,相對促使韓國對澳洲之貿易逆差亦呈現減少趨勢,兩國FTA生效後,預估韓國對澳洲之出口將更為活絡,貿易逆差亦將隨之大幅改善。
(近年來韓國對澳洲之貿易概況列表)
另就韓國與澳洲簽署FTA分析,兩國FTA生效後雖然韓國須要開放部分業種之國內市場,尤其在農畜業方面,將有相當程度之損失,但就整體而言,韓國在工業產品方面所獲取之利益,遠較其損失為大。
在非經濟領域方面,韓國與澳洲簽署FTA後,韓國因藉FTA之契機,可更進一步加強與澳洲在政治、外交、文化,甚至在南北韓問題上之合作關係。
至於在企業界方面,在FTA之架構下,雙方工商界將在更為堅定之信賴關係(Well Known Trust)基礎上,擴大相互投資,開創雙贏之共同利益。
六、結論
綜觀上述分析,似可概略了解韓國在近10年來,致力推動FTA方面,雖然歷經多重艱辛與阻力,惟仍能排除萬難,逐步分別達成利多於弊、得多於失之FTA預期目標,與其他主要競爭國家比較,塑造成有利之交易環境與條件。
尤其俟目前正在推動中之韓中FTA以及韓中日FTA,一旦達成協議,付諸實施時,韓國在全世界FTA之經濟領域必能更上一層樓,躍身為FTA之世界大國,此不但在經濟方面可以佔據優勢,在政治、外交、文化,甚至南北韓問題以及在東北亞之安全等方面,亦能獲致更多之實利及保障。
我國與韓國之經濟發展模式相仿,產業結構亦頗雷同,值此在服貿協議及核四存廢等議題方面,面臨諸多爭議之際,政府如何能結合民間之力量,化解各項困難與瓶頸,加速推動與相關國家或區域經濟組織,展開有關FTA以及目前廣為世界各國所關注之「泛太平洋合作夥伴協定」(The Trans-Pacific Partnership, TPP)及「區域全面性經濟夥伴協定」(Regional Comprehensive Economic Partnership, RCEP)等,以期能更進一步擴大邁向世界經濟領域,排除被邊緣化之障礙因素,乃係不可忽視之一環。
附註:
[1] 韓國2000年代初期為有效因應日益擴散之區域經濟組織下所形成之自由貿易協定(Free Trade Agreement, FTA)世界潮流,頃於2003年擬定「FTA路線圖」(FTA Roadmap),據以採取積極與主動之攻勢,分別與有關國家及區域經濟組織推動簽署FTA,10年來成果斐然,茲以韓國推動韓-智利FTA及韓-美FTA之過去與韓-澳洲FTA之未來為範例,略作分析,借供參議。
[2] 「MERCOSUR」係指「南錐共同市場」(Mercado Comun Del Cono Sur)。
[3] 「SACU」係指「南非關稅同盟」(Southern Africa Customs Un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