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投資新熱點-上海自貿區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2013年9月27日,國務院發佈《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總體方案》(以下簡稱“《總體方案》”),兩天後,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以下簡稱“上海自貿區”)正式掛牌成立。總體方案明確提出了上海自貿區的總體要求及目標,並寫明重要的改革方案及六大服務領域的開放措施,各相關部門與上海政府也已依據《總體方案》陸續出台相關的配套法案及實施辦法,未來,還將頒布更詳實的細則。


上海自貿區設立是為了促進投資貿易便利及培育國際化的營商環境,從投資管理、工商登記、海關監管、金融外匯與稅收優惠上,提出眾多跨時代的革新概念。由於外商投資企業長期以來受到較高程度的管理,上海自貿區對外商投資企業祭出的開放措施將大於內資企業,以下我們先行介紹分析對外商投資企業的開放措施,繼而分析所有對上海自貿區內所有企業的其他改革政策。

對外商投資企業的開放措施

■ 簡化入門階段的行政管理負擔-負面清單管理模式

《總體方案》在探索建立外商投資“准入前國民待遇”和負面清單管理模式,換言之,除了負面清單內所列的行業外,外商投資企業和項目與內資企業享受平等待遇,由核准制改為備案制(國務院規定對國內投資項目保留核准的除外),此將大幅減少時間及行政成本,提高外商投資進入中國投資的效率。
負面清單中包含了16類在上海自貿區禁止投資或在最低資本或持股比例方面有特殊要求的外商投資行業。值得注意的是,負面清單中的行業不僅涵蓋了《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中大部分的限制類及禁止類項目,甚至包含了鼓勵類的部分項目,由此可見,負面清單管理模式僅在行政程序的簡化,並不全然意味著對原先《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中限制類或禁止類的外商投資項目做進一步的開放。

■ 擴大服務業開放

《總體方案》選擇金融服務、航運服務、商貿服務、專業服務、文化服務以及社會服務領域等6大領域18類服務業擴大開放,除了少部分的開放措施是針對內資企業外,大部分的開放措施是針對外國投資者,開放的範圍包含:投資者的資格要件、最低資本要求、持股限制及營業範圍。
有些被包含在負面清單的產業(例如:人才仲介服務、旅行社、教育培訓等)則需要取得核准方能經營。此外,部分擴大開放的服務業依據現行的法律法規須獲得相關部門的特別許可才能經營(例如:增值電信業務,醫療機構等)。
上海自貿區內企業的改革措施-對外國投資者與本土企業皆適用的優惠政策

■ 境外投資

為提高境外投資便利化程度,《總體方案》鼓勵上海自貿區內所有企業對外投資,對境外投資開辦企業及境外投資“一般項目”實行以備案制為主的管理方式,目前雖已出台境外投資開辦企業及境外投資“一般項目”的備案管理辦法,但相關部門尚未對“一般項目”有明確定義。

■ 營業登記

對於上海自貿區的所有企業來說,工商部門只登記企業股東認繳的註冊資本,一般不再登記實收資本,未來繁瑣的驗資程序可能不再需要,另外,企業可先取得營業執照並從事一般不需要許可的經營活動,之後再向主管機關申請特別許可,從事需要特別許可的經營活動。

■ 稅收優惠

我們預期大幅度的企業所得稅優惠的可能性不大,目前所祭出的促進投資及促進貿易的稅收優惠方案不多,較為重要的方案整理如下:
1) 註冊在上海自貿區內的企業或個人股東,因非貨幣性資產對外投資等資產重組行為而產生的資產評估增值部分,可在不超過5年期限內,分期繳納個人或企業所得稅。

2) 對上海自貿區內企業以股份或出資比例等股權形式給予企業高端人才和緊缺人才的獎勵,實行已在中關村等地區試點的股權激勵個人所得稅分期納稅政策。

3) 將上海自貿區內註冊的融資租賃企業或金融租賃公司在上海自貿區內設立的項目子公司納入融資租賃出口增值稅退稅試點範圍。

4) 在上海自貿區內註冊的融資租賃公司,購買特定類型的飛機並租給國內航空公司將可享受進口環節增值稅免稅。

■ 海關監管程序優化

上海自貿區參考前海、橫琴新區的海關監管辦法,允許企業憑進口艙單將貨物直接入區,再憑進境貨物備案清單向主管海關辦理申報手續,此一政策也使上海自貿區的海關監管程序與國際接軌。

■ 金融制度創新

金融創新制度也是《總體方案》中的亮點之一,上海自貿區將對人民幣資本項目可兌換、金融市場利率市場化、人民幣跨境使用等金融外匯管理新概念先行試驗,並實現金融機構資產方價格實行市場化定價,但目前尚未有相關的配套辦法或指引出臺。

資誠的觀察

上海自貿區尚未正式掛牌前,就已吸引眾人矚目,正式掛牌當日,已有36家企業進駐,包含25家企業及11家金融機構。上海自貿區不同於前海、橫琴等新區,其主要在形成可複製、可推廣的經驗,帶動中國地區的金融開放及貿易便利,作為中國金融及貿易的試驗田,我們可藉由上海自貿區的政策走向來觀察未來中國的經濟開放模式。

擴大開放服務業為外國投資者提供更多的投資機會,在《總體方案》附件中,僅有文化領域中的娛樂場所明確規定需在上海自貿區內提供服務,對於沒有明確規定的其他領域,企業可持續觀察“區內註冊,區外經營“的可行性,如果可行,無疑將擴大上海自貿區的腹地,也使企業對上海自貿區的應用更為多樣。

負面清單代表的是對外商投資管理模式的革新,目前的負面清單為2013年版本,隨著上海自貿區的逐步開放,未來可能出臺新的負面清單,開放或降低對外商投資項目的限制。

繼前海、橫琴、廣東南沙及天津濱海等新區,上海自貿區也躋身成為中國的投資熱點,其他措施的配套辦法預計將在不久的未來陸續出台,我們將持續觀察及更新最新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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