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國企業稅務治理趨勢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作者/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副所長暨策略長 吳德豐
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會計師 謝淑美
一、前言
由於經濟合作發展組織(OECD)於今(2013)年2月間發表《處理稅基侵蝕及利潤轉移》報告(Addressing Base Erosion and Profit Shifting, BEPS),旋於7月中發布BEPS行動計畫,分為短、中、長期目標,預定於2014年9月至2015年12月完成各項改革方案。
稅捐是企業經營成本的一部分,也是政府重要的財政收入來源,各國為強化國家競爭力,通常利用各類租稅政策,例如:降低稅率、提高免稅額、對特定經營活動提供租稅獎勵,以利招商引資,促進產業升級與經濟發展。因各國稅制結構及稅捐優惠程度的差異,以致跨國企業有機會運用對其有利的租稅制度,追求整體有效稅率最低化,進而提升股東的投資價值。另一方面,各國稅務機關為防杜稅收流失,嚴厲查核,造成跨國企業的稅務風險不斷升高,經營者不僅應探討跨境交易的稅務風險所在,謹慎規劃其稅務策略,並應瞭解稅務管理趨勢,掌握國際稅務脈動,始有助於企業的版圖擴張與業績成長。
亦即,在企業經營過程中,對於各國法令或稅制政策改變之應變能力是經營管理重要環節之一,BEPS這項跨國性稅制行動方案,對跨國企業全球營運造成不小的震撼,企業必須謹慎因應。
二、重視節稅效益
跨國企業的商業或營模式改變,以及新的商業活動(例如營運的地理區域擴充)、成本降低、貨物及勞務供應鏈改變等,足以改變現行或新開創的價值鏈、交易流程、現金流量、契約權益及配銷模式等改變。高階經理人必須認清時空環境變化,強化稅務治理,管理稅務風險及創造企業價值。21世紀,許多國家為吸引資金而調降公司所得稅。跨國公司應以全球及區域為基礎,積極調整營運架構及商業模式,以便管理核心功能與風險,提升核心競爭力,並以整合性的策略,處理稅務挑戰。
股東價值,主要決定於每股盈餘(Earning Per Share, EPS),EPS的重要因素之一為企業集團的有效稅率(Effective Tax Rate, ETR),組織因成長而增加的盈餘,通常被ETR所稀釋,因此,ETR直接影響股東價值。企業為長期正面影響EPS,其節稅效益必須具有持續性。知名的跨國企業絕不採取僅使用一次或針對特定稅目所做的租稅規劃,此一規劃方式偏重於戰術運用,而非策略性的規劃。戰術運用無法整合集團內所有公司稅務規劃,亦無法對降低ETR產生影響。換言之,企業集團的稅務策略及規劃,唯有透過綜合性及整合性的方法,配合全球及區域的商業及營運策略,始有可能產生重大性及持續性的節稅效益。
三、訂定稅務效益指標
跨國企業進行全球稅務策略規劃,應首先明確計算ETR並與同行比較,評估貢獻企業利潤及其租稅負擔的因素。換言之,跨國企業應訂定稅務效益指標,瞭解跨國企業的利潤及其稅負,以及為何該企業比其他企業更為有利或不利。
訂定稅務效益指標的目的,係為分析租稅費用可否縮減或必須縮減。此一指標包括決定最適當指標及用來做比較的企業集團,最適當指標為典型的ETR及現金稅率。然而,於進行比較時對某些項目應予調整,例如:不再發生或異常的項目,並強化分析的可信賴度。再者,指標企業是否為該公司的競爭者,或是否為同一產業,都可接受。謹慎選擇可比較企業集團,雖實務運作上不能達到精確比較的結果,但必須提出有價值的見解與分析,而不論是否具有良好的方向性定位。
訂定稅務效益指標,必須深入瞭解企業集團獲取利潤的產品或服務項目,及其相應的稅率。影響稅率因素可定義為:任何財務上或營運上的作為,產生ETR的變動。影響ETR變動因素有正面與負面的分別,正面因素可降低ETR,負面因素則導致ETR增加。跨國企業集團之間的特定目標,或許各有差異,但跨國企業必須針對集團利潤及ETR產生重大影響因素的租稅策略。
四、建立綜合性稅務架構
開發可產生長期效益的稅務策略,必須採取謹慎、廣泛、量化的程序,所涵蓋範圍超越稅務事項。此一策略必須可以支持集團的策略性願景及目標,將稅務策略融入集團的策略及架構,且必須跨越其他功能性的領域(例如:財務政策與目標),與集團的目標持續保持一致。此一可以產生長期效益的稅務策略,可稱為綜合性的稅務架構。
綜合性稅務架構的開發及實施,包括多種步驟:研究影響全球及區域利潤與稅務的因素、設定目標、確認策略及規劃技術、衡量及選擇可供運用的項目、計畫實施與定期檢討。企業集團可能有多項個別的稅務規劃策略,組成一完整的全球綜合性稅務規劃架構,可分為下列三大領域:
- 利潤管理:規劃多國企業最初產生利潤的所得及課稅的影響。利潤管理為稅務治理核心工作,首先必須從集團的移轉訂價政策面及實務面予以詳細複核,確認各子公司及營運據點回報的利潤是否符合常規交易原則,此一複核可協助集團管理稅務風險。此外,企業於某些國家的特定營運模式轉為中央集權功能模式,有效率的營運及商業程序(內部及外部),區域性或全球性共享服務及外包等經營方式的改變,有時可以開創節稅或降低ETR的機會。
- 屬性管理:管理公司架構的屬性,與跨國集團的營運模式、資金結構、租稅及法律架構有關。跨國企業的公司架構具有許多特性,其中之一為最上層公司設立登記的地點,可能重大影響其達成區域性或全球性租稅策略目標的能力。其他策略屬於當地(local)或境內(in-country)而非境外的規劃。降低直接稅或間接稅的負擔,視當地國的法規情況而定,包括當地國的合併、研發費用抵減或類似的租稅誘因、營業損失追溯或遞延扣抵的租稅利益、資產重估增值免稅(例如:無形資產)、免稅期間或免稅特區的運用。
- 財務管理:現金存放於不同租稅管轄區,不論支用於再投資或股東報酬,在各種不同情況下產生問題的因應措施。與有效率的境外現金管理或現金滙集、外滙風險管理(登錄及稅務)有關,有效率的境外現金配置,提供境外或境內使用(例如:滙回本國)。財務管理對跨國集團長期、持續性降低ETR的關係重大。
五、強化供應鏈稅務管理
國際上新型態的物流供應鏈,係由一家主要配銷商向原料供應商採購貨物,運交零組件廠加工,然後轉交製成品組裝廠加工,製成品轉運至地區發貨倉儲存,等待地區總經銷商下單給主要配銷商後,貨物由地區發貨倉轉送地區總經銷,甚至直接運交零售商或消費者。新型態的物流供應鏈可減少各環節廠商積壓貨款資金,大量資金由主要配銷商予以集中控管與週轉,提升公司財務效能。但由於跨國(境)間的物流採取發貨模式,造成常設機構及移轉訂價的所得稅、營業稅(VAT)及關稅等國際租稅議題,必須做好供應鏈稅務管理。
企業集團的供應鏈大致可分為研發(R&D)、採購(Buy)、生產(Make)、物流(Move)、設計及品牌(Design & Brand)、銷售(Sell)及服務(Support),集團可針對部分的供應鏈進行分別的集中化管理,例如,集中研發活動於集團智財權中心,集中採購活動於集團採購中心等。此外,某些跨國企業集團選擇大規模集中所有主要的核心供應鏈活動於一家集中化管理中心。透過建立集團集中化管理中心,將各地子公司簡化為有限活動的製造或銷售公司,達成集中化的管理,簡化關係人交易、提升綜效並且降低營運及稅務成本。此類集中化管理中心,通常設立於有利於設置經營實質,但對於特定性質的經營活動,給予一定程度的租稅優惠或較低稅率的國家。如何有效建立集中化管理中心,以適用該些國家較低的有效稅率,重點在於需與本身的營運模式相配合,以達成稅務治理的合理性,而能抵禦各相關國家稅務機關的挑戰。
六、結語
企業在國際化經營中,因各國不同的經濟環境及稅務法規,以致跨境交易所涉及的國際租稅議題更趨複雜。各國稅務機關以傳統稅務稽查方式,因應納稅人多樣且瞬息萬變的跨國交易模式與層出不窮的節稅措施,而面臨更高的挑戰。企業集團的營運模式可能涉及實質的利潤安排策略,包括:資產、功能、風險及智慧財產權轉移到較有利的納稅管轄區,可更持久性的降低集團的稅負或ETR。此外,管理公司架構的屬性,與跨國集團的營運模式、資金結構、租稅及法律架構有關,視當地國的法規情況而定,包括當地國的合併、研發費用抵減或類似的租稅誘因、營業損失追溯或遞延扣抵的租稅利益、資產重估增值免稅(例如:無形資產)、免稅期間或免稅特區的運用。若母公司設於全球所得課稅國家,運用外國已納稅款扣抵制度,可緩和雙重課稅衝擊,惟必須透過租稅策略,達成降低ETR目的。
國際租稅係跨領域的學問,同時涉及法律、財稅、經濟、會計及產業議題,因此,跨國企業經營者、財務、會計、業務、法務等人員應針對跨國投資與交易活動的執行作出正確判斷,以便企業在世界各地營運得以有效控制租稅成本及日漸攀高的稅務風險。
多國企業應正視在各國營運過程的實質性及稅務的相襯性,檢視商業需要的營運模式及架構,以便同時掌握商業機會與控制稅務風險。
本文作者為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吳德豐 會計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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