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眾不安於「市」民宿產業欣欣向榮榮佳企業推廣組組長 陳可欣

隨著經濟發展人民所得提高和週休二日帶來的休閒風潮,民眾假日多已不安於「市」,每到假日各風景遊點幾乎都是人滿為患,甚至非假日也是遊客眾多。中、長距離旅遊行程需要住宿地點配合,飯店、旅館、MOTEL、民宿四處林立,尤以風景名勝附近最多,滿足了不少遊客的需求,但因房間供應量有限,每逢重大連假更是一屋難求,於是民宿應運而生,本篇將就目前台灣民宿發展歷程和現況做一簡單介紹,最終結語做一小結,希望能對民宿未來發展貢獻一點心力。

台灣民宿發展起源

台灣較大規模民宿最早大約於民國70年左右在南部墾丁公園附近出現,因為國內觀光風潮逐漸興起,民眾到該處附近遊玩到了晚間無處可住,當地民眾提供家中餘屋「借」給遊客使用並收取部分清潔費,一方獲得暫住解決困擾的住宿問題,另一方藉由提供服務收取利潤,堪稱兩全其美、雙方均蒙其利。長此以往,當地很多人覺得有利可圖,陸續整修房舍,幾近於「開張」的方式招攬遊客上門,是為濫觴隨後逐漸開展台灣民宿的發展歷史。和墾丁公園民宿發展同時,阿里山因知名度高,一直是國內外旅客必遊之處,鄰近的原住民聚集處豐山地區,成為民宿另一股發展潮流,

台灣省山胞行政局為幫助住民利用閒置的土地,自民國78年到80年間從全省山地鄉中選定八個地點,富有農、林、漁、牧、觀光、人文等特色之處推展民宿。民國81年屏東好茶村、台東海端鄉利稻村、南投仁愛鄉、阿里山村等四處獲選推廣山地民宿。相關管理辦法從民國83年規劃草案,直到90年底「民宿管理辦法」才正式公佈施行。原則上來說,民宿發展是先從熱門景點開始,待週休二日風行後,人們休閒時間增多開始往偏遠地區跑,然而偏遠地區缺乏興建觀光旅館的條件,遊客只得找尋和拜託民居給予暫住的方便,因此一些偏遠山區,例如:溪頭、草嶺、石壁、瑞里、司馬庫斯等山地部落,就陸續有了民宿的蹤影。

台灣民宿是仿效日本模式,在台灣發展約有20年之久,開始時式樣接近日式,其後慢慢展現出自己的特殊風格,而且民宿管理辦法晚至民國90」年底才正式公佈施行,期間各地民宿如雨後春筍,在各地依各自獨特環境發展出別具特色的民宿。民宿在英國被稱為B&B,即Breakfast and Bed之意,意指提供餐飲和住宿服務。將自家多餘房屋租借給遊客但未辦理營利事業登記,經營方式略與旅館和大型飯店不同的業者便稱為民宿,因此民宿並無法提供大量住房,但有特殊風味能結合當地的自然風光、休閒產業和鄉土氣息,給人猶如在家一般的舒適,每位民宿主人靠特殊建築體、提供美食以及親切溫馨的招待,負於每個民宿不同而特殊的生命。

台灣民宿經營模式

目前台灣民宿經營模式可概分為三類:一、價格大眾化,提供較多房間數。二。價格大眾化,提供較小規模房間數,業主採副業方式經營,對個別顧客較為細心體貼。三、走高價位路線,非常有特色且提供房間有限。前兩類價格都比較平價,業主以招來更多遊客為訴求,而第一和第三類多以正業方式經營,由於需客量大,業主的營運壓力也較大。目前民宿業者經營大多為6至15間為主,其是以主業副業心態從事經營,業主抱持的熱誠程度如何?熱愛自己的工作嗎?能夠忍耐24小時全天候服務而不覺枯燥或疲憊嗎?這些都是關係著民宿未來走向、經營模式和能存活多久時間的關鍵因素。

民宿興建或改建成本比飯店、旅館低甚多,引起民眾自營或投資客爭相投入,近年來成為火紅、熱門的產業,但是爭食大餅者激增,很多業者動腦筋朝精緻化高品質邁進,雖然住宿的隱私和服務品質大幅提昇,但愈來愈趨向於飯店經營模式,原本表彰的親切、文化、鄉土、農林漁牧等特質逐漸喪失,民宿該具有的自身特色也逐漸消失中,是這項產業發展讓人擔心可能的隱憂。

台灣東部俗稱「後山」,有美麗宜人的山光水色總教人流連忘返,和台灣西部走廊的聯繫被中央山脈一分為二,雖然發展較慢但也因而保留下很多自然美景。在雪山隧道尚未開通前,從北部進出須途經東北角海岸或「九彎十八拐」,不塞車狀況下也得花掉三小時左右,若交通不暢或發生交通事故情況更糟,因為從台北出發當日無法往返,宜花東觀光旅館業因而發展得非常興旺,多年來民宿更是如火如荼地快速成長。宜蘭和花蓮都是民宿重鎮,根據統計資料顯示,宜蘭和花蓮目前擁有之合法民宿分別為300家和590家,非法民宿則約為6、700家和300家之多。礁溪拜溫泉之賜,旅館、飯店、民宿舉目皆是,當宜蘭縣政府舉辦國際童玩節時,車水馬龍充塞各處接到,遊客對住房需求自然亦大,民宿產業自此起快速蓬勃發展。然而發展到高潮後,可以想見由盛而衰景象,當民宿總數由約一千家增加到三千家,遊客人數卻未隨之增加,甚至宜蘭縣政府不堪虧損決定暫時停辦國際童玩節,終於導致泰半業者退出市場,殘存者往兩極化發展,受歡迎的民宿一房難求,不受歡迎的冷清景況依舊,這種M型趨勢漸趨明顯。受到強大競爭壓力影響,民宿主人不得不經常更改軟硬體建設,三、五年來個改建,室內裝潢更新和擺設增添更是隨時都在做的事,但這樣一來,可獲利的空間勢必受到壓縮,經營者必須處心積慮尋求改變,甚至採取多角化經營以尋求吸引更多客源的到來,花蓮的情況和宜蘭非常類似。

民宿還有成長空間?未來有可能泡沫化?兩個答案都有可能,成長與否端賴於資金和民宿主人的心態而定。靠著網路無遠弗屆的力量,利用網路資訊傳播工具將訊息告知四方,透過部落格和留言交換看法或意見,民宿經營已經顛覆以往單向宣傳模式,拉近和消費者之間的距離,消費者若有需求會主動聯繫,對經營績效大有助益。無論熱門景點或偏遠山區,因為有動人的景色,因為有獨特的人文風貌,因為有迷人的鄉土自然景觀,雖然沒有飯店高級、高檔、華麗設施,卻更能遠離城市塵囂和貼近大自然偷得浮生一日閒,住進民宿在享受風土人情和美景之時,還能享受業者提供的精心招待,感受那份如同朋友般的樸實和殷勤,鄉村旅遊的深度之旅必將深深刻印在旅者的心版上。

民宿經營遭遇的問題

現行民宿管理辦法規定,經營規模以客房數五間以下、客房樓地板總面積150平方公尺以下為原則,但原住民保留地、核准之休閒農場、主管機關劃定之休閒農業區、觀光地區、偏遠地區和離島地區的有特色民宿,可以經營客房數十五間以下、客房樓地板總面積200平方公尺以下之規模。而觀光局推動的觀光客倍增計畫,明列五條旅遊套裝路線,包括:北海岸旅遊線、日月潭旅遊線、阿里山旅遊線、恆春半島旅遊線和花東旅遊線。新增的旅遊線共計14條,有蘭陽北橫旅遊線、桃竹苗旅遊線等。

各地民宿經營上普遍遭遇一個問題,就是淡、旺季旅客數量落差太大,部分腦筋靈光、懂得變通且將民宿當作副業經營的民宿主人,索性只在假日和旺季才開業,其餘時間歇業休息,一方面削減不必要的開支,也可以休養生息讓自己的辛勞獲得調劑,這種做法非但並未減少客源,反而還能使淨利達到七、八成之譜,因為他們本身有正業,雖然經營副業很辛苦,例如隨時更新設施與佈置、求新求變、給人不同體驗與感受,縱使花下不少心力和金錢,但是換得相當代價也就不會感覺那麼苦了。民宿的成敗固然取決於經營者的心態和作為,政府的政策往往也是決定產業興衰的關鍵,對景點的管理、和對遊客、民宿業者的管理同樣重要,為避免惡性競爭提升服務品質,藉由良善的管理措施可以使產業達到永續經營的目標。業界若需要協調或統合,政府單位可以出面擔任溝通角色,甚至主動為產業進行擘劃,找出最有利的產業方針,協助業界進行開發行銷進而茁壯。

民眾休閒時間增多,加上經濟成長讓大家口袋麥可麥可,民宿等休閒旅遊產業發展是預料中的事,消費者或許厭倦了走馬看花方式的旅行,轉而更嚮往一個體會鄉土人情的深度之旅,民宿主人用巧思和經驗,規劃出不同有特色又好玩的活動,看自己將民宿定位在何種價位,欲吸引何種層次人士光臨消費,才讓旅客在親近大自然美景享受與都市生活截然不同的感受時,還能創造更為不一樣的美好體驗。不過雖然民宿有相當大發展潛力,但仍有相當多有待克服的困難,例如淡、旺季人潮的落差和營利事業登記證引發的問題等,都有待面對並尋求解決方法加以克服使之更臻完善。

在這個無煙囪產業盛行的時代,觀光旅遊業(包含民宿產業)是國內服務業致力推廣的項目,對帶動經濟成長並有效降低失業率有極大幫助,尤其這些產業的成長性高,未來發展潛力十足,政府和業界必須通力合作消除目前業界遭遇的實際問題,將癥結點除去才能讓產業持續向前。在這個服務業愈來愈火熱的時代,民眾的食衣住行都與服務業息息相關,而民宿產業已經是民眾出外旅遊不能或缺的很重要一環,更值得大家投注更多關心的目光於這個產業,對國家經濟發展絕對會有很大幫助。

免營利事業登記遭詬病

以縣市區分,台灣民宿主要分佈於宜蘭、花蓮、台東、苗栗、台中、南投和南投等七縣市,依行政院主計處統計目前最新統計指出合法民宿共約2,100家,非法民宿約七千多家,總計近萬家民宿業者處於營業狀態,年增加率各縣市平均約為40%,花蓮縣更高達61%。很多業者擁有好口碑,房舍軟硬體比諸中、大型旅館毫不遜色,卻無法申請營利事業登記證,主要原因是「土地區分」問題難以克服所致。民宿管理屬地方政府權責,各縣市面對的問題有差異,無法藉由修法統一解決,舉例來說,宜蘭縣政府要求民宿必須設在休閒農業區,若設立在任何別種土地區分者就不能取得證照,設立於都市計畫區內當然也別想過關。還有很多民宿因承租公有土地,雖然擁有建物卻沒有土地所有權,當然也無從獲得合法證照。營利事業登記證取得問題在去(2007)年12月終於獲得解決,立法院三讀通過民宿免營利事業登記,困擾業者多年無法獲得證照以致總被歸類為非法行業的問題終於得到解決,立法院原意是為民宿業者解套,不料卻因此遭致國內觀光業者和民宿業者都發出怨言,立法院可謂兩面不是人。

觀光業認為此舉將使民宿產業無限制發展,立法的內涵成了替農地解套,既然農地興建農舍限制已然放寬,再加上免營利事業登記,「假」農民便可光明正大地興建大型農舍,再想辦法將其改變成民宿,如此漫無節制的結果是讓民宿大量叢生,勢必會威脅到觀光飯店、旅館的生存。而民宿業者認為免營利事業登記是歧視民宿的地位,正當的經營被視為副業型態,而且農村免不了將吹起興建農舍的風潮,將迫使有心經營小型民宿的農民面臨更多大型農舍的競爭,在軟硬體都無法相抗衡的弱勢情況下,能獲得的協助和管理都比之稍遜,未來經營績效恐難以樂觀期待。況且,免除營利事業登記在短期來看似乎是利多,但長期而言實際上未必是利多,因為興建一個稍具規模的民宿,動輒四、五百萬元絕對跑不掉,若要達到令旅客驚豔的程度得花更多錢,但沒有營利事業登記證便無法向金融機構貸款融資,有心經營民宿者將無以為繼,也無法組織工會爭取應有的權益,因此立法院的「德政」未必真正對民宿正常發展有所助益。民宿業者表示,他們並非不想繳稅,若能得到政府輔導和支持,繳稅是正當也是必要的行為,民宿業期盼的是訂定「免稅方案」,亦即類似振興產業方案或優惠方案措施,讓業者有壯大的緩衝期,給他們時間興建必要設施和增添設備,屆時再給予正當「名份」徵稅,業者當然樂意在遊戲規則內營運並繳稅,也就是希望政府先免稅,一段時間後就可以徵收到更多稅。

農地可興建農舍的面積,立法院研擬從現行之0.25公頃放寬至0.1公頃,此部分列入「農業發展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中,但學者期期以為不可。草案中規定,農民的直系親屬可自由建造和轉移土地,等於變相鼓勵農地轉變成建地,雖然土地價格更為值錢,但靠近市郊的農地將更趨零碎化,且可貴的農地加速釋出,在這個原、物料價格飛漲的時代,對稻米、糧食的供給形成雪上加霜的壓力,長遠來看不僅加重農業發展衝擊對農業無助,還將嚴重傷害國家經濟前景。

民宿受惠觀光發展可期

全球極具公信力的「世界旅行及觀光委員會」統計,亞洲地區是全世界國際觀光旅客成長最為快速的地區之一,旅客數量成長率約7.6%至8%,而台灣自2002年至2005年觀光服務業產值占GDP比重僅2.1%至2.6%,明顯低於全球平均數,前年和去年受經濟不景氣影響亦沒有起色,雖然觀光局力圖振興觀光,積極推動和活化地方產業與觀光結合,但觀光在整體經濟中所佔比例仍偏低,2007年台灣個人及商業觀光旅遊消費約4,600億元,整體來說,台灣仍是觀光入超國。就觀光旅遊經濟價值來說,台灣成長率的4.7%也始終比不上東北亞的6.5%,統計資料都顯示,台灣觀光旅遊業在整體經濟所佔規模仍偏低,未來努力仍有很大成長空間。

去年全國商業總會為健全觀光產業投資經營環境,建立民宿發展市場秩序,提升觀光旅遊服務品質,特別推動「民宿服務品質認證制度」,並於95年6月15日成立「休閒民宿服務品質認證委員會」推動認證相關事宜。「民宿服務品質認證」的目的在於使我國之民宿管理體制與國際接軌,便利消費者辨識,以因應觀光客倍增之住宿需求。藉由以服務為主,設施為輔,以改善供給面,擴大需求面的策略,打造具國際水準的觀光民宿,提昇產業價值。對於符合標準者給予認證作為鼓勵。「民宿服務品質認證」不僅提供完全免費之認證申請,並有參與廣宣行銷及顧客滿意度調查輔導之機會。

台灣民宿發展正欣欣向榮,有特色的建築比比皆是,馬總統開放大陸觀光客政策更將為台灣帶進數量可觀的旅遊人潮,當大批旅客來到台灣,解決住宿問題的首選當然以客房數量多的大型飯店為主,對國內旅客的排擠效果必然對為數近萬家、提供逾七萬間客房的民宿業大大有利。可能出現的一屋難求景象,使中小規模的民宿接納來客數必然會隨之增多,將有利民宿產業獲得更佳營運績效,將民宿當作「正業」經營的業者家數,短時間內大幅增加是可以預見的事。 

民宿產業近幾年在國內快速成長,假日幾乎都是一屋難求。 民宿內部擺設和裝潢重視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