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創意產業就是「品牌打造工程」產業學學文創志業 徐莉玲
文化創意產業這個產業名稱在台灣產官學界是人人都知道要重視的方向,卻也是仍在霧裡看花,摸索前進的現況,近兩年來我們邀集數百位師資共同開辦了跨界學習交流的平台,努力到各政府部門、各大專院校、各產業協會去說明,希望能喚起大家的共識,台灣的經濟只由勞力技術代工轉創意研發代工,是不夠的,隨著中國大陸沿海城市國民所得提升,台灣將擁有前所未有的機會,像亞洲國家中的日本,20年前國內市場就能支撐成型的文化創意經濟,我們終於也可以有華人的龐大市場規模,開始實驗自創品牌這個產業發展方向,問題在榮景可期之前,我們清楚了自己的問題及整合了我們的力量嗎?培養了我們所需的人才嗎? 許多人的觀念還停留在需要財團投入大資金才能打造自創品牌,或是我們要趕快選擇某一單項明星產業發展,當工業只剩27%、服務業73%,代理國際品牌是捷徑等等的迷思裡打轉,甚至認為推動文化創意產業只是將文化圖像符號數位典藏後,應用發展成商品及觀光,但文化創意產業真正的力量正是要打破這些傳統觀念,文化創意產業裡每一個單項產業細分的每一種行業都需要其他項行業的“感動加值,跨界整合”才能成功,而任何一個國家、都市、機構、個人想要轉型,打造出品牌,需要的正是全方位文化創意產業的注入,每一個總體或個體檢視品牌打造工程、品味培養工程的方式便是自省有沒有運用全方位的文化創意產業,有沒有讓自身及行銷的對象透過文化資本得到創意的養份及分享。 國家、都市、機構打造品牌需要運用文化的欣賞群去吸引更多的潛在新消費群,創造他們的感動與認同,吸引到的不是國界的疆域分眾,而是無國界的品味分眾;個人培養品味需要運用文化的創造群來吸收更多的感官領會、生活體驗,進而培養出個人洞察生活需求的創意,及運用感動價值的能力。 台灣急需要的是一個“觀念革命”,當世界趨勢已經是別人以你生活裡的藝術及你使用的設計在評價你的能力的時候,品牌與品牌之間的連結與否,已經是以美感能力在考慮是否可以互相加值的時候,如果台灣還停留在急功近利,不思全方位補強、跨界整合,是發展不出國家競爭力的。 文化包括政治、經濟、軍事、社會、教育、宗教、哲學、藝術…是生活的全貌,台灣面對政治對立、經濟蕭條、軍事威脅、社會撕裂、教育失敗、道德淪喪、藝術輕忽的深刻痛楚,可不可以浴火重生,使台灣擁有一個“利他“的生活文化,我們已經進入一個結合他人智慧與資源的時代,可不可以不要再讓有心者無力、無心者有力,有能者無利、無能者有利的現況,阻礙台灣的進步,可不可以大家團結,一起虛心反省,不要再因循代工時代抄襲仿冒的風氣,不要再重覆選舉考量施行盆景政策的作法,好好把握台灣以人文勝出,與國際連結的最後機會,打造台灣成為一個文化資本富足的國家,讓我們的下一代能夠做自己真正的主人。 附註: 文化創意產業範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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