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漁業補貼及電子商務成為WTO會員焦點WTO&RTA中心

作者:    羅絜

今(2020)年5月29日總理事會遠距會議中,美中兩國罕見地未發表意見。關於近期內是否繼續推動WTO談判及貿易自由化,開發中與已開發會員立場分歧;由印度、南非、非洲國家集團,以及非加太集團為主的開發中會員,認為已開發會員不應利用新冠肺炎(COVID-19)危機來追求「永久自由化」,因此對於韓國及瑞士等會員提出之貿易自由化提案持強烈保留態度。

韓國、紐西蘭、澳洲、加拿大與新加坡提出聯合部長聲明,希望透過行動計畫促進必要貨品與服務的流動。韓國所提出之行動計畫包含以下3點:(1)確保全球貨品供應鏈流通;(2)促進必要之人員流動;以及(3)盡可能減少疫情對貿易與投資之影響,促進經濟復甦。歐盟、加拿大、澳洲、紐西蘭與新加坡也表態支持韓國倡議;而瑞士也強力呼籲,應透過具體行動,促進必要藥物與其他物資、服務的供給與跨境流通,簡化相關程序,並推動進一步的貿易開放,同時承諾將確保糧食供給與會員糧食安全之重要性,在疫情期間不會對農糧產品實施出口限制或其他不合理的貿易障礙措施。

即將卸任的WTO秘書長阿茲維多(Roberto Azevêdo)在本次總理事會會議中,也就各談判小組現況提供總體報告。杜哈回合規則談判小組主席威爾斯(Santiago Wills)大使表示,其謹記已獲得之談判授權,期望於今年底通過漁業補貼新規則,也已著手進行相關工作,並準備好接受會員諮商。

巴西、歐盟、印度與南非在本次總理事會中,就其優先事項提出說明。巴西希望就預計於2021年6月在哈薩克舉行的第12屆部長會議(The 12th Ministerial Conference, MC12)提出工作計畫,討論造成貿易扭曲之農業境內總支持(Aggregate measure of support, AMS),以及關於電子商務、投資便捷化,與國內規章之相關議程。歐盟則表示其優先事項為漁業補貼談判,以及小組聯合聲明所倡議之電子商務、投資便捷化等複邊協議。

印度提出5項訴求,包括:(1)解決爭端解決機構僵局;(2)以更有效、且可長可久的方式,確保最脆弱群體之糧食安全;消除農業協定中,關於AMS長期以來的不對稱情形;(3)協助開發中與低度開發國家之數位能力建構與寬頻基礎建設,使其可利用數位教育、遠距醫療、電子支付等途徑,購買商品與服務;(4)完成漁業補貼談判,並為開發中與低度開發國家保留適當的特殊與差別待遇(Special and Differential Treatment, S&D)條款;以及(5)有效利用《與貿易有關的智慧財產權協定》(The Agreement on Trade-Related Aspects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 TRIPS)之彈性,確保在新冠肺炎(COVID-19)疫情下提供可負擔的基本藥物與疫苗。

南非大使索勒瓦(Xolelwa)則表示,其優先關切事項包括:(1)希望有針對各政府因應新冠肺炎相關措施之「和平條款」(Peace Clause);(2)加強特殊與差別待遇(S&D):其認為新冠肺炎疫情更凸顯90國集團(Group 90, G90)提案之重要性,包括加強公共衛生、加速工業化、製造業升級與現代化、促進技術移轉並縮小數位差距,以協助發展具包容性的數位經濟等;(3)確保WTO的多邊本質而非走向複邊,並在此基礎上促進全球合作;(4)確保可促進經濟復甦之政策工具;(5)應在全球貿易規則與國內經濟發展間取得平衡;(6)支持生產導向、創造就業與結構轉型之貿易規則;(7)關切農業貿易之貿易扭曲,促進糧食安全;(8)強調漁業補貼規則不應限制會員促進漁業永續、糧食安全與經濟發展;(9)應重新檢視暫停徵收電子商務關稅之效力;(10)同意非違反協定控訴(non-violation and situation complaints, NVC)不適用於TRIPS,應移除NVC以有效實踐TRIPS之彈性。

【由羅絜報導,取材自Washington Trade Daily,2020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