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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大陸針對WTO電子商務複邊談判繳交新提案WTO&RTA中心

作者:    王韻潔

76名WTO會員已於今(2019)年1月達成共識,將就電子商務相關議題進行WTO複邊談判。據了解,目前已有美國、歐盟、中國大陸、新加坡、日本、烏克蘭、韓國、加拿大、紐西蘭、巴西等國,針對電子商務議題進行提案,內容包含電子支付、原始碼、網路安全、電子通訊服務之市場進入、跨境資料流通,以及其他貿易便捷化措施等議題。最新一輪電子商務複邊談判已於9月24至27日在日內瓦展開,然目前並無公開文件對相關談判進展進行說明;惟已知中國大陸於9月20日針對電子商務議題另繳交一份新提案。該份新提案中若干內容,被外界認為是為因應美國商務部於今年5月,以國家安全為由,將華為及其附屬企業列於實體清單進行出口管制之舉動。

中國大陸在最新提案中要求WTO會員應遵守最惠國待遇,明定任何WTO會員不應賦予任一會員的企業以及電子商務相關之網路器材與產品,低於其他會員的企業或同類產品之待遇。另外,該提案中說明,WTO會員除非已基於合法的公共政策為目的進行徹底調查,包含具有確切證據並進行事先通知,否則不得排除或限制資通訊產品或設備的供應。

其次,該份提案中提及,任何會員不應限制其公共電信網路以及相關服務提供者,使用特定科技以提供網路及服務,抑或是使用與該科技相關之電子商務網路設備及產品。最後,中國大陸亦提案禁止任一會員限制電子商務相關網路設備與產品之貿易,特別是在已有長期商業合作之情形,各會員應不可限制或禁止向其他會員之企業提供網路設備與產品之必要的原物料、零組件、軟體、科技及後續更新;但WTO會員如依據合法政策目標進行調查,並有具體證據及進行事先通知,則不在此限。

至於電子商務課徵關稅議題,中國大陸日前曾表明立場,主張直至2020年6月所舉行的WTO部長會議前,將支持對電子商務暫免課徵關稅;惟中國大陸迄今所提交的兩份提案均未明言將對電子商務永久免徵關稅。而此次中國大陸的新提案中僅針對跨境電子商務之關稅政策進行規範,亦即關於「先線上交易而後將實體運送至消費者或賣家」的情形,中國大陸要求WTO會員如欲修改其關稅政策應即時通知(promptly notify)WTO。此外,該提案也補充,會員不應對透過跨境電子商務運送至其領土內之商品,收取高過於正常情形之稅務、規費、國內稅及其他費用,或執行較常規措施更嚴格之規範。

另一方面,美國在WTO電子商務複邊談判中,其提案之主要訴求包含保護跨境資料流通以及禁止資料在地化兩項;然而,中國大陸目前仍被視為此兩項議題中的主要障礙。

【由王韻潔報導,取材自Inside U.S. Trade,2019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