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服務貿易 > 國際產業訊息
臺商個體戶,從香港轉進中國大陸經濟部國貿局
作者:行政院大陸委員會香港事務局商務組 資料來源及時間:香港貿發局臺灣分公司2011年10月15日 中國大陸國臺辦主任王毅於日前宣佈,2011年11月1日起將施行新修訂的《個體工商戶條例》,並將開放臺灣居民在全中國大陸申請個體工商戶。香港貿易發展局臺灣總經理馮渤表示,此條例明確規定臺灣居民可在中國大陸申請登記為個體工商戶,並首次明文規定臺商個體戶將擴及全中國大陸地區開放。馮渤指出,此條例實施後,有利於臺灣中小企業或資金不多的民眾至中國大陸創業,相信也會增加臺商赴中國大陸拓展市場的意願。香港業者在《更緊密經貿聯繫》(CEPA)的框架下均在中國大陸深耕多年,經驗累積豐富,對於不熟悉中國大陸市場的臺商來說,可提供適當的協助。 中國大陸支持香港成為人民幣離岸中心,無疑使香港成為國際進入亞洲市場的最佳跳板。因此,不僅對臺商,就全球各國而言,藉香港直闖中國大陸市場,確實是一條穩當的捷徑。東亞銀行臺灣分行總經理溫珍菡就指出,香港於2009年7月成為跨境貿易人民幣結算的唯一境外試點地區,開始經營人民幣貿易結算與融資時,東亞銀行是首間在香港發行人民幣零售債券的子銀行,中國大陸跨境貿易人民幣結算範圍於2011年8月擴大至全中國大陸,擁有數量龐大分行及支行的東亞銀行自然較其他外資銀行更具競爭優勢;尤其於2007年成立的東亞銀行(中國)目前已具有代理行資格,跨境匯款可於當日到帳。溫珍菡認為,最大的差異在於據點數量及實務操作經驗等,除此,在香港還可將人民幣轉換到該銀行的任一帳戶或其他銀行帳戶中,無疑是提供資金進行Pooling(金融資產組合)集中管理的解決方案。 德勤中國香港審計合夥人俞堅民則從會計制度角度切入表示,臺灣在金管會政策主導下,預計在2013年要全面接軌,納入國際會計準則體系之下,相較才要起步與國際接軌的臺灣,香港採行國際會計制度已有10年經驗。熟悉國際會計準則的香港會計師事務所,對把臺、港、陸整合為一個大中華區、連接大中華區域平台與國際平台,皆有相當好的運作經驗。 香港新《仲裁條例》於2011年6月1日生效,該條例不但使香港的仲裁法更易於應用,並加強香港作為亞洲仲裁中心的地位。事實上,香港的優勢來自多方面,包括優越的地理位置、國際氛圍及流利的英語環境;此外,香港擁有牢固的法治基石,專業人才來自當地執業律師、註冊外國律師、仲裁員和會計師等,使香港面對國際仲裁案件,一樣能有專業團隊處理案件。香港國際仲裁中心理事林濬指出,選擇仲裁地需要考慮的因素有很多,像是仲裁機構、法治環境、專業人才、仲裁相關法律、當事人自主、司法干預程度、公平性及司法機構支援情形等等。而香港因擁有中立性、結合中西文化、語言、法治、英美法制度、先進仲裁程式法、支援但不干預仲裁程式的法院及對仲裁當事人的法律代表不設資格限制等優點,令香港有絕佳條件成為貿易糾紛仲裁和調解選擇地點。 至於物流業的優勢方面,香港擁有世界最繁忙的集裝箱碼頭和航空港,憑自由港的獨特功能,造就其成為遠東國際航運中心。近年來,香港的物流業者多已前進中國大陸投資,在累積龐大客戶源和物流經驗,使香港物流業快速占據中國大陸市場,不僅為中國大陸企業提供專業化服務,不少外資企業也多仰賴香港物流業者。利豐物流供應鏈物流管理大中華區高級副總裁雷瑞強表示,香港的地理位置優勢,使運送貨物至中國大陸各地都很方便,不論走陸路到四川或海運至華北及華東,皆不是問題。他建議有意進軍中國大陸內需市場的臺商,可多下點功夫在港尋求物流合作夥伴,相信香港物流優勢,將能協助臺商更好前進中國大陸內需市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