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紐西蘭因新冠疫情將加強管制外人投資經濟部國際貿易局

經濟部 / 駐紐西蘭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經濟組


一、        紐西蘭政府5月13日宣布提出海外投資法緊急增修法案(Overseas Investment (Urgent Measures) Amendment Bill),修法授權政府在疫情期間對外人投資採取臨時性管制措施,有意取得紐國事業或資產25%以上所有權、或增加現有持份至50%以上之外人投資案,不論投資金額大小,均須向紐國主管機關外人投資局(Overseas Investment Office)進行通報。


二、        新冠疫情對紐國經濟帶來嚴重衝擊,導致部分企業淨值大幅降低(如旅遊觀光業),為避免外國資金藉此機會掌握紐國重要產業或公司,紐國政府爰緊急修法在疫情期間加強審核外人投資,對上述通報投資案件,進行國家利益評估(National Interest Test),並規劃每90天對此臨時性措施進行檢討。


三、        除了上述臨時措施外,增修法案亦授權紐國政府針對以下依據現行規定須進行審查之外人投資案,進行國家利益評估:投資事業或資產標的金額超過1億紐元(或依據FTA規定適用更高門檻)者、敏感土地及捕魚權;此外,未來外人投資機場、港口、通訊、電力等關鍵設施,政府亦得以進行國家利益評估。


四、        紐國政府另表示紐商目前急需外界挹注資金帶動經濟自疫情復甦,上述緊急修法同時亦將對多項低風險投資項目進行鬆綁,未來不須經政府審核。紐國政府強調依舊歡迎外人投資紐國之立場,修法旨在確保國家安全與公共利益,並促進經濟在疫情後恢復成長。


五、        上述增修法案已於5月14日送交國會一讀通過。紐政府在完成禁止外人購買紐國房產等第一階段外人投資法案改革後,原已規劃進行第二階段改革,主要著重避免紐國敏感性資產移轉,本次因應新冠疫情之修正法案係推動提前實施第二階段改革之部分內容。


依據紐國現行規定,我國廠商在紐國投資金額超過2億紐元者,須經紐國政府核准。紐國加入跨太平洋夥伴全面進步協定(CPTPP)後,對CPTPP會員國投資紐國申請核准之門檻已放寬至2億紐元,亦即2億紐元以下之投資案件(非政府部門),不須向紐國政府申請核准。紐國為履行臺紐ANZTEC最惠國待遇之義務,上述鬆綁外人投資門檻之優惠待遇亦適用我國投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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