貝里斯有利國際商業公司設立,境外金融服務業旺盛經濟部國際貿易局
撰稿人:經濟部 / 駐宏都拉斯共和國大使館經濟參事處
貝里斯的境外公司只要沒有境內之所得,即可免納當地稅賦。而國際商業公司設立條件也相當寬鬆,只需股東、董事各1人以上即可設立,可為自然人或法人,且無國籍限制,亦無最低資本額限制。
另外,外匯進出無管制、公司財務帳冊等毋須向政府呈報、公司股利發放無需扣繳、每年僅需繳交政府規費、使用註冊地址及註冊代理人之費用。
此等便利吸引不少外國投資者前往設立公司及帳戶,故當地境外金融服務業發達。1996年通過境外金融法的同時也通過防洗錢法(Anti-Money Laundering Act),確保該國境外金融機構不會作為非法資金流動的掩飾工具。惟相關法令時有更新,宜請專業人士協助。
備註:經濟部駐外單位為利業者即時掌握商情,廣泛蒐集相關資訊供業者參考。國際貿易局無從查證所有訊息均屬完整、正確,讀者如需運用,應自行確認資訊之正確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