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法成為亞洲跨境交易第二個最常依據準據法(Governing Law)經濟部國際貿易局
經濟部 / 駐新加坡台北代表處經濟組
新加坡法律學會委託國際市場研究機構益普索(Ipsos)調查顯示,新加坡法已越來越受歡迎,係亞洲跨境交易第二個最常用之準據法(Governing Law),過去三年多使用率增加4%,最常用之英國法則下跌5%。
新加坡作為糾紛解決中樞地位亦顯著加強,63%受訪者選擇新加坡作為糾紛解決地點,高於2015年52%。香港則從22%跌至4%。選擇新加坡為糾紛解決地之受訪者中, 37%表示會選擇新加坡法,主要係因法律系統和法學受認可,以及熟悉所選用之準據法。
受訪者亦對新加坡仲裁服務表示熟悉,82%受訪者知道新加坡國際仲裁中心(SIAC),亦有更多受訪者認識新加坡國際商事法庭(SICC)。另受訪者亦較喜歡透過仲裁方式化解紛爭,選擇仲裁者自2015年71%增加至本(2019)年76%,選擇訴訟者則從24%減至19%,選擇調解者則維持在5%。
Ipsos係於本年首季向606個從事亞洲跨境交易之執業律師和企業律師展開調查,得出上述結論。受訪執業律師和企業律師分占76%和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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