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來西亞新政府宣布終止4家獨立發電廠特許經營權合約經濟部國際貿易局

經濟部 / 駐馬來西亞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經濟組

馬來西亞能源、科技、科學、氣候變化暨環境部(Ministry of Energy, Science, Technology, Environment and Climate Change)部長楊美盈(Yeo Bee Yin)表示,馬國政府基於發電廠未遵守供電契約所列出的條件,致電能備載超出消費者所需,導致生產費用提高,因之決定終止4家獨立發電廠(Independent Power Producers,簡稱IPP),包括(一)國家能源公司(Tenaga Bhd)與馬拉科夫公司(Malakoff)聯營位於雪蘭莪州加埔(Kapar)的發電廠(發電量為700MW);(二)國家能源公司(Tenaga Bhd)與Aman Majestic公司聯營位於登嘉樓州北加(Paka)的發電廠(發電量為1,400MW);(三)沙巴能源發展公司與SM Hydro 能源公司聯營位於沙巴州山打根(Sandakan)油棕產業園的水力發電廠,以及(四)Edra能源公司太陽能發電廠(發電量為400MW)的特許經營權合約。上述IPP電廠特許經營權合約撤銷後,將可為馬國政府節省12.6億馬幣支出。


楊部長指出,馬國政府將積極發展再生能源,包括太陽能、沼氣(biogas)、生質能(biomass)及水力發電,盼於2025年,能達到再生能源占國家能源20%發電量目標。馬國政府也研究廢料能源,包括將固體廢物及棕油廠廢水轉換為能源等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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