柬埔寨建築行政服務權力下放,越來越貼近民心台灣經貿網
經濟部 / 駐胡志明市辦事處經濟組
資料來源:柬埔寨柬華日報網站,2018年8月19日
為更加方便管理小型建築專案,柬埔寨副總理兼內政部部長蘇慶簽發指令,要求把小型建築工程建設執照交由市、縣、區政府核發。
根據蘇慶副總理近期向各省/市長致函的內容顯示,小型建築工程建築面積不超過500平方公尺,以及樓高低於4層樓的建築案,省/市長必須將小型建築工程建設執照交由市、縣、區政府核准。全國省/市長將該項簽批權下放至市、縣、區政府的工作必須在9月之前全部完成。
根據柬國土規劃與建設部公布之最新報告,2018年上半年,建設部共批准1,643個建築案,建築面積達535萬2,422平方公尺,總投資額達21億5,321萬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