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麥通過決議廢除媒體執照費台灣經貿網
經濟部 / 駐丹麥台北代表處經濟組
根據丹麥媒體The Copenhagen Post於2018年3月16日報導,該國聯合政府於國會得丹麥人民黨(Dansk Folkeparti)支持,於16日以多數決通過刪減國家廣播電台(DR)未來5年預算達20%,另於2019年起廢止收取媒體執照費(media licensing fee),改以課稅方式徵收。
現該國18歲以上民眾,凡持有可收看電視或收聽廣播節目等多媒體裝置者,每年皆須繳納2,527克朗(約新台幣1.2萬)相關費用。
該刪減之20%預算,相當於每年7.4億丹麥克朗(約新台幣35億)。所節約之經費,部分將用於補貼此前免除或部分免除繳納媒體執照費之民眾,另有1.16億克朗(約新台幣5.5億)用於改善領取老人年金者之生活條件。
丹麥國家廣播電台執行長Maria Rørbye Rønn表示,該案刪減幅度過高,恐導致以丹麥語製作之電視或廣播節目時數被迫縮減。
惟財政部長Kristian Jensen則指出,國家廣播電台節目製作應著重新聞、文化及歷史等領域,相信其節目質量不會因此打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