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FDA提請法院禁止紐約市強制實行食物熱量標示規定經濟部國際貿易局

經濟部 / 駐美投資貿易服務處
資料來源:New York Times
 
事情起因於今年7月,由餐飲業者與便利商店組成的貿易組織,向美國法院提出對紐約市自今年5月實施的食物熱量標示規定不合程序的訴訟。
 
規定內容是要求紐約餐廳與熟食業者必須標示食物熱量與營養組成等資訊,美國食品與藥物管理局(FDA)向法庭遞出要求紐約市立即停止實行的申請,希望透過國會授權,再設計出各州通用的食物熱量標示法。
 
美國國會早在2010年的經濟照顧法案中已列入菜單食物熱量標示要求。FDA回應規則訂立非常緩慢,當時歐巴馬總統只能一再推延這項法規。
 2015年,紐約市更新了菜單食物熱量標示法,但聯邦法律繼續延遲,而無法頒布。今年5月份紐約市政府宣布食物熱量標示法生效,已無法再等待聯邦法令,並於8月開始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