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大陸「十三五」期間綠色投資或逾10兆人民幣台灣經貿網

 【 經濟部 / 遠東貿易服務中心駐香港辦事處 報導】
資料來源:證券日報2016年9月6日

日前,中國大陸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27次會議審議通過《關於構建綠色金融體系的指導意見》提出,要利用綠色信貸、綠色債券、綠色股票指數和相關產品、綠色發展基金、綠色保險、碳金融等金融工具和相關政策為綠色發展服務。
烽火臺資本經濟觀察員江翰表示,長期以來,大陸採用的都是較為粗放的發展模式,且在發展經濟的同時較少關注經濟發展背後的問題。而發展綠色金融從環保的角度方面是刺激金融向環保領域進軍;從企業責任的角度方面是增強銀行類企業的社會責任感;從整體社會角度方面是一種將負的外部性內部化的考量過程。
目前大陸在綠色領域的投資正不斷增加,據中國人民銀行測算,「十三五」期間大陸綠色經濟每年需投入約3%的GDP規模,年均在2萬億元人民幣以上,在全部綠色投資中,政府出資比率約為10%至15%,社會資本比率約為85%至90%。
業界人士分析,大陸綠色金融在過去主要集中在綠色信貸方面,但很多綠色項目首先需要的是股權融資,因此要透過建立部分綠色股權基金來推動綠色項目的股權融資。而此次該《意見》首次提出建立國家級的綠色發展基金,體現大陸對綠色投資的引導和政策信號作用。
財經評論家溫鵬春表示,綠色發展基金作為重要的實踐手段,透過政府和社會資本有效合作的模式不僅有利於解決綠色發展所面臨的資金挑戰,也有利於調動和引導社會資本參與其中,在條件成熟後可展開大規模國際合作。發展理念轉變、政策支持和引導,將成為大陸綠色金融發展的重要動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