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企業集團擬斥資2000億澳元興建東海岸高速鐵路台灣經貿網

 【 經濟部 / 駐澳大利亞代表處經濟組 報導】
資料來源:澳洲人報(The Australian) / 日期: 2016年7月14日

澳洲企業集團-Consolidated Land and Rail Australia (CLARA) 擬斥資2000億澳元打造雪梨至墨爾本高速鐵路,此計畫為40年期國家基礎建設專案,如果贏得政府與所在地社區團體支持,將在5年內動工,沿線將開發8個新區域城市。CLARA指出,本案已陸續拜訪過澳洲總理Malcolm Turnbull、維多利亞州政府及新南威爾斯州政府,亦表示此案重點是不需要納稅人的資金投入。

如果此鐵路線由最高速火車行駛,長達915公里的旅途時間將可縮短至110分鐘,此一專案計畫將被譽為全世界史上最大的高速鐵路工程之一,亦可紓緩雪墨兩大城市未來數十年的人口成長壓力。

CLARA共同創辦人暨董事長Nick Cleary表示,此專案的資金可由農地轉換為城市開發地的增值價差取得。如一塊原本1000澳元購入的土地,轉賣為建屋用土地之售價可高達15萬澳元,其價差利潤可供開發商用於鐵路與基礎建設之資金籌措,不需政府注入資金,只需當地政府及社區團體的支持,以確保沿線工程順利進行。

此一高鐵專案將搭配新市鎮開發進行。該公司在過去12個月已與多位業主協商,透過與70位地主簽屬選擇權協議書,目前已取得所需開發土地總數之40%的合法使用權,(約16,000公頃),且該公司也可能透過政府強制徵收土地來取得鐵路沿線區域。

此專案計畫也成立了高規格顧問委員會,委員包括新南威爾斯州前州長Barry O’Farrell、維多利亞州前州長Steve Bracks及最近卸任的聯邦貿易部長Andrew Robb,並聘請美國退休官員加入委員會一同主導此專案,其中包括前美國運輸部長Ray LaHood等人。

前維州州長表示,之前雖有多次高鐵建構計畫皆未成功,但這次由CLARA所提出的集資方案與以往不同,可大大提升方案可行性。前新州州長也提到,之前的提案會失敗是因為資金籌備需要從民眾稅收提供,但此次提出之市鎮發展集資方案將不同以往。

CLARA董事長Nick Cleary表示,鐵路沿線的土地取得及城市發展需要政府大力支持協助方可實現,如果一切順利,約在2020年至2030年間新市鎮可開發完成,而高鐵在2040年代可開始營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