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衛生署搜查店鋪涉嫌非法售賣未標示含受管制成分的減肥產品台灣經貿網

【 經濟部 / 遠東貿易服務中心駐香港辦事處 報導】
資料來源:香港政府新聞公報2016年6月27日

香港衛生署6月27日搜查兩間分別位於旺角及元朗的零售店鋪,涉嫌非法售賣兩款名為「4L SLIMNESS」和「4L SLIMBURN PLUS」的減肥產品,該產品疑含有未標示的第1部毒藥。
該署先前對上述產品樣本作化驗結果顯示,有關樣本含有第1部毒藥「雙氯芬酸」。「雙氯芬酸」為非類固醇消炎藥,可用於止痛,副作用包括腸胃不適、噁心及胃潰瘍等。含有「雙氯芬酸」的產品為處方藥物,須在註冊藥劑師監督下於藥房憑醫生處方購買。
根據香港《藥劑業及毒藥條例》(第138章),所有藥劑製品須獲香港藥劑業及毒藥管理局註冊,方可合法於市面銷售。非法售賣未經註冊藥劑製品及第1部毒藥均屬刑事罪行,每項罪行最高罰則為罰款10萬港元及監禁兩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