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FDA公布新食品安全規定台灣經貿網

【 貿協駐紐約辦事處 報導】

        為使食品安全體系進一步現代化,美國食品和藥物管理署(FDA)就生產農場和進口食品發布全新的食品安全規則。

        依據《食品安全現代化法案》,美國FDA於11月13日公布在防止食源性疾病方面的實施規定,該規定係為第一個為生產農場建立了強制執行的安全標準,並責成進口商負責查核進口食品應符合美國的安全標準。FDA同時公布建立第三方認證機構(亦稱為稽核)的鑒定程序,以進行國外食品設施的食品安全審核。此定案將有助於生產農產品的農民和食品進口商採取預防措施防患於未然。

        新發布的規則名為“農產品安全規則”、“外國供應商驗證程序規則”和“第三方認證鑒定規則” ―是依《食品安全現代化法案》對食品安全規則進行全面修訂計畫中的關鍵項目。該法要求FDA以及食品生產商對整個食品體系中的問題進行提前預防,而非等到疾病發生時才採取行動,新規則為食物進口商和農產品社區正式確立了行業責任。

        美國疾病控制和預防中心的最新數據顯示,每年大約有4800萬人(約六分之一的美國人口)感染食源性疾病,每年約有12萬8千人住院,3千人死亡。在過去數年內,從菠菜到花生產品等各種食品相關的高傳染病爆發,更突顯出持續改進食品安全的必要性。

        FDA指出,最近在多個州發生由進口黃瓜引起的沙門氏菌爆發造成了四個美國人的死亡,157個人住院,還有數百人染病,而新規則將有助於預防此類疾病的爆發。這些規則能更好地保護消費者免受食源性疾病的侵害,並讓消費者對食品安全有信心,無論食品是在何處生產的,都會受到現代預防措施的保護。

        一、“農產品安全規則”--為 種植、收獲、包裝和保存農產品建立科學化的標準,其目的是讓所有生產農場更有效的推動食品安全工作。新規則的標準包括對水質、員工健康和衛生、野生和家畜 動物、動物源的生物土壤改良(如混合肥料和糞肥)以及設備、工具和建築物等的各項要求。遵循這些標準可大幅降低汙染農產品所引起的重病或死亡風險。除可減 少有害汙染的風險外,同時也給予農民和生產商適當的靈活性。

        二、“外國供應商驗證程序規則”--要求食品進口商核實外國供應商是以符合美國安全標準的方式來生產食品,並且要求外國供應商應具有與美國農場和食品設施相同的安全水平。

        美國農業部2013年的統計指出,進口食品約占美國食品供應的19%,包括美國人所消費的52%的新鮮水果和22%的新鮮蔬菜。新規則將確保進口商應對國外供應商的業績表現相關的風險來進行核查活動(例如:對供應商工廠進行稽核,對食品進行取樣和檢驗,或是對供應商的相關食品安全記錄進行審查)。

        三、“第三方認證鑒定規則”--這是新進口食品安全系統的一項,該規則為第三方認證機構(稽核)的鑒定設置標準程序來進行食品安全審核,並對外國食品設施及其所生產的食品是否符合FDA的食品安全要求進行認證。為防止美國消費者接觸到潛在的有害食品,在特定情況下,FDA可以要求進口食品附上由第三方認證機構鑒定的認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