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大陸系列措施促進旅遊消費台灣經貿網

【 經濟部 / 遠東貿易服務中心駐香港辦事處 報導】
資料來源:澳門日報2015年8月12日

中國大陸國務院辦公廳8月11日公布《關於進一步促進旅遊投資和消費的若干意見》。
該《意見》包括實施旅遊基礎設施提升計畫,改善旅遊消費環境;實施旅遊投資促進計畫,新闢旅遊消費市場;實施旅遊消費促進計畫,培育新的消費熱點;實施鄉村旅遊提升計畫,開拓旅遊消費空間;優化休假安排,激發旅遊消費需求;加大改革創新力度,促進旅遊投資消費持續成長等六大方面、26條具體措施。
該《意見》提出,培育發展遊艇旅遊大?消費市場。制定遊艇旅遊發展指導意見,有規劃地逐步開放岸線和水域。推動遊艇碼頭泊位等基礎設施建設,清理簡化遊艇審批手續,降低准入門檻和遊艇登記、航行旅遊、停泊、維護的總體成本,吸引社會資本進入;鼓勵發展適合大?消費水平的中小型遊艇;鼓勵擁有海域、水域資源的地區根據實際情況制定遊艇碼頭建設規劃。到2017年,大陸建成一批遊艇碼頭和遊艇泊位,初步形成互聯互通的遊艇休閒旅遊線路網絡,培育形成遊艇大?消費市場。
同時,該《意見》提出將加快自駕車房車營地和郵輪旅遊產業建設。到2020年,鼓勵引導社會資本建設自駕車房車營地1,000個左右。到2020年,大陸建成10個郵輪始發港。
該《意見》亦提出「實施鄉村旅遊提升計畫」。到2020年,建成6,000個以上鄉村旅遊模範村,形成10萬個以上休閒農業和鄉村旅遊特色村、三百萬家農家樂,鄉村旅遊年接待遊客超過20億人次,受益農民5,000萬人。該《意見》還稱,大陸政府要加大支持力度,符合條件的地區要加快實施境外旅客購物離境退稅政策。設立大陸旅遊產業促進基金,鼓勵有條件的地方政府設立旅遊產業促進基金。支持企業通過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模式投資、建設、運營旅遊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