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將逐步取消綠色能源的補貼台灣WTO中心


日期:    2014/04/16
作者:    陳建州

歐盟於今(2014)年4月9日頒布一項以市場導向取代補貼的新規定,未來綠色能源將難以取得相關資金。

歐盟執行委員會表示,這項指導方針在經過激烈爭論有關綠色能源補貼成本後,未來將採取漸進方式施行。歐盟競爭委員會主席阿爾穆尼亞(Joaquin Almunia)指出,在政治上,這是可能的最佳平衡。

然而,聚集在歐盟執委會總部周邊的綠色能源發展支持者表示,這項新規定將影響再生能源部門與消費者。

新規定將從今年7月1日起生效,所有歐盟成員在2015年至2016年將有兩年的過渡期,從2017年起,各國將必須透過公開招標方式來支持綠色能源的新設施。

這個規定主要想透過公開拍賣或招標程序讓所有綠色能源發電者能在平等地位上爭取政府基金,以取代目前與市場實況不太相關但可刺激再生能源發展的「電力收購制度」(feed-in tariffs)。

新規定允許在特殊情況下有例外規定,包括少數能源密集型產業,如化工、金屬、造紙,與陶業,但普通家庭用戶仍將適用新規定。

在歐盟國家中,由於德國尋求執行其能源轉變(Energiewende)政策,即從核能轉為再生能源發電,將是歐盟新規定的最大受益者。歐盟執委會已持續調查德國是否利用免除綠能附加稅的不公平方式協助其產業發展。

德國再生能源占總體發電量比例已達到25%,德國政府亦期望在2025年以前將再生能源占比提高到40%到45%之間。歐盟業已設定在2020年以前達成再生能源占比20%的目標。

環境團體與再生能源遊說者特別關切,歐盟目前不斷地強調能源安全,並呼籲減少依賴俄羅斯天然氣,特別是俄羅斯天然氣需經由烏克蘭輸送,但在目前烏克蘭局勢不穩的影響因素下,可能導致使得歐盟提高燃煤或使用頁岩氣來發電,而不是利用綠色能源。

歐洲風能協會(The European Wind Energy Association)表示,現在是將風能發電整合到市場的契機,但歐盟執委會應該先削除所有石化燃料的補貼。該協會副主席維爾克斯(Justin Wilkes)認為,執委會忽略應先解決明顯的市場扭曲,例如主要的補貼都流向石化燃料與核能。

最新公布的指導方針未針對核能補貼設置規範,此意謂著,若成員國期望挹注核能相關計畫,就必須通知執委會,執委會將循個案審查方式進行討論。這項新措施將影響英國的核電計畫,特別是英國計畫透過國家擔保資助法國電力公司在英國興建一座核能發電廠,而歐盟執委會正調查該項目是否違反歐盟競爭法。

由於美國頁岩氣價格走低,歐盟的能源成本已超過美國。歐洲鋼鐵工業聯盟(European Steel Association)表示,即使適用相關排除規定,也難以改變歐盟企業處於競爭不利的情況。

【由陳建州報導,取材自路透社,2014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