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萊塢大型電影商業模式逐漸轉變台灣WTO中心

2013年,好萊塢影城推出了比往年更多部耗資上億的電影,共計26部大型電影,帶來了數百億的票房,刷新2012年的350億美元紀錄。儘管不是每部片都能如期回收成本,但整體而言,2013年賣座大片的獲利仍然足以平衡票房失利影片所致之虧損。

導演史蒂芬史匹柏在2013年稍早曾表示,約有四分之一至半數的好萊塢大型電影已不再是票房萬靈丹,商業模式正在轉變中。有趣的是,其本身正是自1975年起,帶動大型電影商業模式進入好萊塢的始作俑者。事實上在1980年時,天堂之門(Heaven’s Gate)這部西部大片曾經重創當時的好萊塢,造成美國聯藝電影公司破產倒閉,最後由米高梅公司收購。好萊塢觀察家認為,類似的情形雖然可能再發生,如1995年的水世界(Waterworld)電影,但現代好萊塢對此擁有足夠的因應能力。

經過80和90年代的整併,好萊塢六大媒體企業集團掌握著全球的電影票房,逐漸發展出一套可以從大型電影中獲利並且平衡風險的投資方法。除了讓許多小型製片公司共同參與投資、分散風險外,更積極開發相關電影商機,使投資報酬在預期下連本帶利回收。首先,過去電影公司的收入全數來自電影售票,現在只占二成,其餘來自電視授權金、DVD銷售、周邊商品和其他商業活動。也就是說,實務上,電影公司充分發揮了帳篷支架(tent-pole)商業模式,除了從每年製作的電影中選出能得到最多關注的作品,投入不成比例的驚人製作與行銷總預算以外,更採取異業結盟方式,增加電影相關收入。其次,電影公司著眼於美國以外的開發中市場,例如為搶攻中國大陸市場,電影公司為此量身打造中文版,在影片中額外加入不少中國大陸演員與產品鏡頭。再者,電影公司大多偏好以製作電影續集、舊片重拍、和書本改編的電影為其主力,不再青睞新導演或原創電影。

好萊塢面臨的挑戰,也緣自近年來DVD實體業者的風光不再,取而代之不斷成長的線上虛擬通路業者,如Netflix,此現象使得電影公司的主要獲利不再得自電影產業,而是電視。此外,電影產業真正要擔心的長期問題,或許是藝術破產,亦即大型電影商業模式勢必造成電影品質不佳,然而,在如蜘蛛人(Spider-Man)等電影續集仍持續成為票房保證之情況下,現階段並無法讓所有電影公司認清事實,因而造成電影編劇在不受重視下,目前已紛紛轉往電視圈發展。

【由鐘綉婷報導,取材自BBC News,2013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