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階段電價調整僅反映國際燃料成本增加的部分且未足額反映經濟部能源局

能源局表示,國際燃料價格自92年以來,即持續大幅上漲,至101年重油、燃煤及天然氣價格分別上漲209%、168%及99%,燃料成本占電費收入已達70%,然同期間的平均電價卻僅調高32%。在電價未合理反映成本前,用電者均受有補貼,也造成了用電愈多者,享有愈多補貼之不公平情形。

依據台電公司資料,我國101年平均電價每度為2.72元,不僅低於70年平均電價2.74元,更遠低於每度供電成本3.04元。且與亞鄰國家相比,無論在民生用電及工業用電價格上,我國皆為亞洲鄰近國家中第2低(民生用電僅高於中國大陸,工業用電僅高於韓國)。

能源局表示,101年電價調整方案,主要反映國際燃料成本增加的部分,且未足額反映。政府為減輕人民生活負擔,已由1次調整改採緩和漸進分3階段調整,第2階段電價調整更從101年12月10日延至102年10月1日起實施。依台電公司實際統計結果,第1階段電價調整後,約有69%住宅用戶及33%小商家用戶的電費不受影響。

政府為進一步減輕人民生活負擔,第2階段電價調整已將住宅及小商家用戶的起調門檻,由第1階段的每個月用電量330度,分別提高至500度及1,500度,倘用電超過500度及1,500度,也只有超過的度數才受影響,預計約85%住宅用戶及80%小商家的電費不受影響,工商用戶則依原定流動電費調幅打9折。

能源局強調,第2階段電價調整因提高起調門檻,整體調幅已由9.64%降至8.49%,另10月1日開始適用非夏月電價,調整後每度電價仍將較調整前之夏月電價為低。經濟部並已邀集製造業、連鎖通路業及進出口業舉辦座談會,籲請業者共體時艱,充分發揮企業社會責任,協助共同穩定民生物價。

101年台電公司經營效率改善成果約94億元,惟仍無法彌補當年稅前虧損621億元之缺口(累計虧損1,936億元),電價低於供電成本造成之虧損,遠非改善經營績效可吸收,電價仍應合理反映國際燃料成本,使電業得以永續經營,繼續提供穩定及可靠的電力,滿足人民便利的生活需求。

行政院已於102年9月11日將「台電公司電價費率計算公式之修訂擬議」函送立法院審定,惟目前尚未完成審定程序。第2階段電價調整為去(101)年即公告之既定計畫,係由台電公司依立法院審定之現行電價計算公式辦理,尚與目前行政院送立法院審議中之新電價公式無關。

能源局表示,推動電價合理化,可避免用電愈多享有愈多補貼之不公平情形,並維持電業永續經營,提供人民穩定及可靠的電力需求。請大家一起節能減碳,提供更好的居住環境及用電品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