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貿易協議內容,並不涉及營造業勞工及材料輸入內政部營建署

本次簽訂的海峽兩岸服務貿易協議,於營造及相關工程服務業部門的市場開放承諾是有條件的允許大陸服務者在臺灣以合資形式設立商業據點,提供營造及相關工程服務,大陸服務提供者總持股比例不超過12%,不具控制力。本次貿易協議營造及相關工程服務業部門並不涉及材料及營造業勞工輸入,不會有劣質材料輸入及影響相關從業人員的工作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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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稿單位:建築管理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