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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與法國討論數位服務稅收折衷方案WTO&RTA中心

作者:    鐘綉婷

今(2019)年7月11日,法國批准了自大型科技公司數位業務收入(例如蒐集大量用戶數據和進行廣告投放)課徵3%之新稅制。數位服務稅適用對象是在法國境內年營業額超過2,500萬歐元(約2,770萬美元)或全球年營業額超過7.5億歐元(約8.3億美元)的公司。法國新稅制引發美國採取報復行動,美國貿易代表署(The Office of the United States Trade Representative, USTR)在當月發動301條款調查,調查新稅法是否構成不公平貿易行為,美國總統川普(Donald Trump)也揚言要對法國葡萄酒課徵關稅。

法國總統馬克宏(Emmanuel Macron)與美國總統川普在今年8月26日七大工業國(G7)高峰會議結束時舉行之聯合記者招待會上表示,雙方已就法國課徵數位服務稅一事達成良好協議,美國將不會對葡萄酒等法國產品課徵關稅,有助於消除雙方產生貿易衝突之可能性。

馬克宏總統解釋,法國課徵數位服務稅係由於大型跨國公司未繳納稅款,嚴重導致經濟上的不穩定,這是不公平的情形。法國也希望能採用國際性數位服務稅收規定,只要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rganization for Economic Co-operation and Development, OECD)成員就國際稅收規則達成共識,法國便可在任何時間點進行調整。此外,根據美法雙方達成之折衷稅收方案,法國對企業課徵的稅收金額若高於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未來同意之稅率,法國政府將會返還先前課徵差額給業者。

包括谷歌(Google)和亞馬遜(Amazon)在內的美國科技公司認為,法國稅收制度並不公平,僅鎖定美國公司。Amazon表示將從今年10月1日起,開始將法國數位稅成本轉嫁給第三方賣家。對於美方說法,馬克宏總統予以澄清,主張課徵數位服務稅係為了解決跨國公司避稅問題,並非針對美國或其他國家之特定公司,因為許多法國企業也同樣受到影響。

美國參議院財政委員會民主黨參議員魏登(Ron Wyden)發表聲明,敦促政府拒絕任何允許法國和其他國家繼續對美國科技公司課徵歧視性稅收的協議,以換取模糊的承諾。假若川普總統現在提供法國通行證,將形同開放外國政府向美國企業課稅。

OECD啟動之新稅收計畫旨在解決全球稅收方面缺陷,包括支付稅款的時間和買賣雙方課稅地點。其向來處理傳統稅收問題,尚未特別考量數位服務稅收問題。OECD也希望藉此確保跨國公司支付最低稅率,從而阻止公司避稅將利潤轉移到稅率較低的國家。若企業支付的費用低於OECD決定的最低限度,則其經營所在的國家就可以要求課徵更高的稅額。

今年年中,二十國集團(Group of Twenty, G20)希望各國領袖在2020年時簽署新協議,然而,落實執行上仍需要數年時間。此外,美國財政部長梅努欽(Steven Mnuchin)於今年8月26日聲明中指出,將和法國財政部長梅爾(Bruno Le Maire)於G7高峰會議期間討論如何尋求一個全面性的現代化國際稅收解決之道,顯示雙方折衷方案尚未達成最後協議。

【由鐘綉婷綜合報導,取材自Washington Trade Daily,2019年8月27日;CNN,2019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