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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對法國議會通過數位服務稅法展開301條款調查WTO&RTA中心

作者:    彭科潁

法國國民議會(National Assembly)於今(2019)年4月8日通過的數位服務稅法案,又稱為「Gafa法案」(取谷歌(Google)、亞馬遜(Amazon)、臉書(Facebook)、蘋果(Apple Inc.)之名稱的第一個英文字母,合稱「Gafa」),適用於全球年營業額收入至少8.44億美元,在法國境內的營業額收入2,800萬美元的科技公司;這項法案將針對提供給法國用戶數位服務的科技公司,課徵3%的數位稅。

法國議會於7月11日通過最終版本,該法案將影響約30家公司,包括美國集團Alphabet、Apple、Facebook和Amazon,以及來自中國大陸、德國、西班牙和英國的公司,也將影響法國Criteo廣告平台公司。法國經濟部暨財政部長勒麥爾(Bruno Le Maire)表示,法國為主權國家,可自行決定稅收規則,此稅收完全符合國際協議,因此任何國家使用貿易工具報復法國數位稅皆不適當;法國在愛爾蘭、瑞典及丹麥的反對下,未能於歐盟層面達成數位稅的一致協議,然法國官員表示,在達成更廣泛的國際措施之前,徵收國家稅將是一項臨時措施。

對此,美國貿易代表署(Office of the United States Trade Representative, USTR)於7月10日對法國所擬議的數位服務稅(digital services tax)展開301條款調查(Section 301 investigation),最終可能導致對法國產品徵收報復性關稅。301條款賦予美國貿易代表署可對外國不公平貿易行為進行調查和回應的廣泛權力,美國貿易談判代表萊泰澤(Robert Lighthizer)表示,將被徵稅的美國科技公司是在全球處於領先地位的企業,美國非常擔心在法國議院所通過的數位服務稅會不公平地針對美國企業;美國總統已做出指示,將對於法國此項立法所造成之影響進行調查,並確認法國的數位服務稅法案是否會造成美國商業遭受歧視性或不合理的待遇、承受負擔或限制。

對於法國此項稅收持批評態度的主要美國國會議員,皆表達對於政府行動的支持;參議院金融委員會主席格拉斯利(Chuck Grassley)和民主黨聯邦參議員懷登(Ron Wyden)在一份聯合聲明中指出,法國及其他歐洲國家正在追求的數位服務稅,很明顯是保護主義行為,且皆不公平地針對美國企業,此方式將導致美國就業及勞工利益之損害;若其他國家放棄此類單邊行動,並集中精力在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rganization for Economic Cooperation and Development, OECD)所進行的多邊進程上,美國將不至於走向這條道路。

美國眾議院籌款委員會的布雷迪(Kevin Brady)認為法國之行動,迫使美國政府尋求所有可用的貿易和稅收工具,包含此次301調查,以確保美國企業能在公平環境下競爭。

【由彭科穎綜合報導,取材自Washington Trade Daily;Financial Times,2019年7月11日】